兰世立新的冒险上演航企民告官第一案

2011-03-04 00:00:00 | 作者: 董映颉来源:华夏时报

【编者按】[标签:描述]

本报记者 董映颉 北京报道

   时隔两年,东星航空与兰世立再次出现在公众视线中,一封遗书、两纸诉状。两种“极端”的方式摆在一起,似乎昭示了兰世立最后的挣扎。
    今年2月6日,东星集团博客上公开了一封原东星航空董事长兰世立的“遗书”。在这份遗书里,兰世立坚称自己没有破产,其资产被人谎报。2月28日,东星集团召开记者招待会,表示原东星航空的大股东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行政诉讼起诉民航中南管理局,刑事诉讼申诉兰世立无罪。而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这成为对兰世立“遗书”的完美回应。
状告民航局还是首次
    2月28日的发布会看上去有些“神秘”。当记者们按照通知的时间上午9点半到达会场的时候,原来指定的会场被临时改在另一个会议室,而东星集团的人却一个都没有到场。9点40分左右,记者联系到发布会的召集人,表示“发布会时间改在10点”。
    “我们现在只能处处很小心。” 东星航空总裁助理兰剑敏在发布会上表示,“我到北京已经换了5个号码,但估计现在还是被监听。”
    东星航空的“谨小慎微”似乎也证明了他们即将付诸实施的“行动”路途艰辛。
    状告民航局,这在中国民航史上还是首次。
    2011年2月9日,因不服民航中南局2009年3月做出暂停东星航空飞行决定,原东星航空的大股东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与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民航中南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2月24日,广州市白云区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11年3月14日是东星航空法定申诉的最后期限,兰世立不愿意错过这最后时机。也正因为如此,在临近过年的腊月二十九,兰世立见到了他的新律师严义明。
    “中南管理局在2009年3月14日的民航明传电报中,仅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就作出要求暂停东星航空飞行的决定,这不符合《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东星集团律师严义明向记者表示。
    按照严义明的说法,一般来讲,停飞的必要条件是确定不能维持正常安全飞行。而根据东星集团方面提供的安全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12日前,东星航空的安全审计项目符合率为94.6%。
    此外,东星集团对兰世立被判“逃避追缴欠税罪”也有异议,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对此案进行无罪申诉。
高利贷成最后的稻草
    在兰世立的骨子里,强烈的冒险精神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他一个接一个的创业神话,东星航空就是其中之一。
    然而,当兰世立还在“信誓旦旦”描画未来的时候,产业链背后的资金链却开始亮起了红灯,随时都有可能绷断。
    东星航空财务经理王欣笔录显示,截至2008年底,东星航空共欠税款4700多万。而东星航空总裁助理兰剑敏向记者表示,东星集团的资金链出现问题跟旗下东胜房地产的股权转让密切相关,成为整件事情的转折点。
    2007年以后,因为欠缴税款数额巨大,东星集团就再也没有获得过一笔银行贷款。这时,用兰剑敏的话来说,“兰总做出了唯一一次有欠考虑的决定。”
    兰世立将希望寄托在民间机构融资上,也就是高利贷。据兰剑敏透露,当时东星集团旗下所拥有的所有地块、房地产项目都转让给了融众。为此,融众公司协议将借给兰世立3.15亿元,并占有东星航空公司6%股权,但最后,东星航空只拿到了8000多万元,余下的随着兰世立的“羁押”则不了了之。
    “之后,融众就再没有履行过此项协议,”兰剑敏的讲述显得十分“痛心”,“但东星原有的房地产项目却已经以几倍的溢价被融众售出,融众从中大赚一笔。”
    东星航空破产后,东星集团也如“虎落平阳”。兰剑敏表示,目前集团下属只有一家名为钟祥风景名胜的公司在运转,其他子公司相继被卷入官司和纠纷中,已经被迫停业。而东星的员工也从鼎盛时期的6000多人变成现在的100多人。
追诉武汉市政府
    事实上,重新进入各方视线的兰世立不仅要告民航中南局,同时他也把矛头指向了武汉市政府。
    据严义明透露,将在对民航中南管理局的行政诉讼中追加起诉武汉市政府。他向记者表示,在东星集团向广州市白云区申请立案的同时,也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武汉市政府提起了行政诉讼。但武汉市中院迟迟未给出回复。
    实际上,对于一直坚持让其破产、为其“善后”的武汉市政府,在东星航空的“破产事件”中自始至终起到了决定作用。
    2008年下半年,东星航空每况愈下,兰世立选择了向国航“求助”,表露出希望被国航收购的意愿。而在华中地区并无太多根基的国航,也希望通过收购东星航空获取华中一定的市场份额,于是双方一拍即合。
    与此同时,央企介入对东星航空进行重组,也引起了湖北省政府、武汉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湖北省政府与国航签订一揽子合作协议。
    就在与国航即将就出售东星航空签约的当口,兰世立却突然反悔了,并在2009年3月13日晚发出“抗拒国航收购”的声明。第二天,武汉市人民政府即发函要求停飞东星航空航班。此后,武汉市政府坚决主张让东星航空公司破产,并多次“拒绝”了兰世立引入其他方重组东星航空的申请。
    事实上,兰剑敏和律师严义明也向记者坦承,无论是东星集团的行政诉讼还是兰世立的刑事申诉,胜诉的可能性都不大。“官司最终能否打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要让社会知道,我们没有享受到公民的合法权益。”严义明表示,“毕竟四年之后,兰总的路还要继续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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