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公司观察】首起淘宝店主状告供应商案件开庭审理

2011-03-31 11:12:00 | 作者: 杨萍来源:经济观察网

【编者按】法庭上,正当双方激烈争辩的时候,庭下,一场非正式谈判正在进行。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杨萍 首起淘宝店主状告供应商案件日前,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该案件缘起于一桩淘宝注册商家与供货商的纠纷。

上述审理案件的原告韩慧,是上海市闵行区七宝宝宝翻斗乐母婴用品店(下称“宝宝翻斗乐”)的经营者。2006年6月7日,经过淘宝网实名认证,韩慧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在淘宝网开了网店,与实体店铺共同销售母婴用品,后转为专职经营淘宝网店。在经营的四年多里,该网店共累积95万多的信用好评,成为淘宝网金皇冠卖家。网店日浏览量达3万多,通过该网店,韩慧的月销售额达300万元左右。

2010年10月21日,外出办事的韩慧突然接到员工电话称,自己的网店收到了来自淘宝的处罚通知,罪名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集市3级”和“B类12分节点处罚”两项处罚,并分别于10月21日下午14:40和14:41开始执行。韩慧,马上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这个处罚决定意味着,自己的网店在处罚期间要丧失部分功能,无法上架新宝贝、已上架的宝贝到期下架后无法再重新上架、修改已上架的宝贝的内容描述被禁止、修改已上架的宝贝的数量被禁止、搜索功能被屏蔽等,这也意味着,顾客无法通过淘宝网的搜索功能找到该店的任何宝贝,宝贝推荐位也由原来的90个骤减到50个。更严重是,“消费者保障服务”标志被取消了,消费者若要进入网店,只有直接输入网址。

这给网店页面浏览量和货品成交量带来的打击可想而知。

起初,韩慧以为被投诉是因为价格问题。作为品牌代理商,最大的心病是价格混乱。后来,淘宝小二告知,韩慧得到的投诉来自厂家,厂家的投诉内容是宝宝翻斗乐销售的MAM产品为“仿造的假冒侵权商品”,对其构成侵权。

MAM是来自奥地利的婴儿用品知名品牌,杭州商瑞公司是该品牌的中国总代理,澳陆公司是商瑞公司的上海经销商。韩慧说,自己的网店在上海,按常规是不能在总代理那里直接拿货的,必须从上海经销商也就是澳陆公司进货。因此,韩慧致电澳陆公司,希望澳陆公司帮忙,让商瑞公司先撤销投诉。“澳陆公司的答复是,商瑞是总代理,得他们同意撤销才行。我打电话给商瑞时,商瑞公司又说,这事委托给澳陆公司了,去找澳陆吧。”对双方“踢皮球”的做法,韩慧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快找出证据,让淘宝撤销处罚。

在淘宝总部,韩慧了解到投诉的内容是宝宝翻斗乐“卖假货”,韩慧将MAM产品的进货凭证和国外官网链接发给了淘宝小二,证明自己网店的产品有正规进货渠道,而且是官网上有的产品。证据出示后,淘宝撤销了对宝宝翻斗乐的投诉。从10月21日接到处罚通知,到10月25日恢复网店功能,韩慧的网店停滞了4天。但此事并未完结。

淘宝把投诉撤消后,给商瑞公司进行了回复。商瑞看到邮件后,再次给淘宝发邮件称,他们从未授权过澳陆公司销售自己的产品。

韩慧告诉本网,淘宝将与商瑞公司的两次往来邮件都转发给了自己,但由于转发邮件在没有得到公正的情况下,无法作为证据。但随后韩慧找到澳陆公司,得到了其出示的加盖商瑞公章的商瑞授权书复印件。

据了解,在3月22日开庭当天,韩慧的律师提出两个要求,一要求被告在媒体公开向原告道歉,二要求被告给原告十几万元的赔偿金。

随着案情的审理,商瑞公司也改变了最初私了的主意,将问题集中在原告进货凭证的真假上。商瑞公司认为,韩慧所提供的进货凭证存在造假嫌疑,不足以成为证据。

韩慧认为,商瑞公司在没有对宝宝翻斗乐的产品进行任何检测行为,并出具检测证明的情况下,就谎称该网店销售的MAM产品为假货,严重损害了宝宝翻斗乐的商誉。至于进货凭证,因为对该品牌进货量小,因此,每次进货只有打印的进货凭据,并没有加盖公章,更没有开发票。

韩慧说,在与澳陆、商瑞的多次沟通中感觉到,自己可能是被同行恶意竞争了,但这也只是直觉。不过,淘宝的投诉流程存在漏洞,很容易被人利用这点,是让像韩慧一样的店家都很担心的事情,网上交易秩序到底应该如何建立和维护?

2010年淘宝曾出台新规定,被扣满12分的网店即会被关闭。韩慧说,作为一个网店主,她最担心的就是被淘宝处罚,而此次处罚事件,让韩慧觉得自己的商誉受到了重创,这也是她起诉商瑞公司的直接原因。

目前,案件还正在审理中,一审中,被告杭州商瑞贸易有限公司(下称“商瑞公司”)和原被告双方律师现身审理现场,原告并未出现。据悉,二审将于近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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