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燃创始股东高调反对罢免原公司主席

2011-04-27 09:49: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暗示中石化支持反对罢免议案,谴责部分董事,呼吁银行关注中燃现状,呼吁监管介入调查

暗示中石化支持反对罢免议案,谴责部分董事,呼吁银行关注中燃现状,呼吁监管介入调查

  【财新网】(记者 刘卫)中国燃气(00384.HK)高层震荡正使股东分歧明显化。创始股东海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海峡金融)4月26日晚间发表声明,对当日举行中国燃气特别股东大会结果“深表遗憾”,同时感谢中石化以及反对罢免原公司主席、副主席李小云、徐鹰议案的股东,对海峡金融立场的支持。

  此举暗示,中石化在罢免李、徐二人方案上投“反对票”。根据中国燃气公告显示,参与投票65.59%股东赞成罢免主席李小云、副主席徐鹰。

  海峡金融是隶属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的海峡经济科技合作中心。

  4月26日,中石化派出一名代表出席股东大会,但是期间相当低调,拒绝媒体采访。

  中国燃气主要股东包括:海峡金融、亚洲开发银行、中石化、印度政府旗下最大的天然气公司Gail (India) Limited、阿曼国家石油公司及韩国最大的能源企业SK集团。其中,中石化持股9.92%股权,海峡金融持有中国燃气4.6%股权。

  据新闻稿透露,海峡金融就4月26日的罢免决议提出了六点声明。当中包括,对于中国燃气董事局的部分董事,为掩盖刘明辉、黄勇等人侵占公司利益真相,制造议题,罢免李小云先生、徐鹰先生执行董事一职予以强烈谴责。对股东之一的韩国SK集团委派中国燃气的董事积极支持、参与及推动各项罢免议案的做法“深感遗憾”。

  同时,海峡金融表示,谴责不支持罢免已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内地公安机关逮捕的刘明辉执行董事资格的独立董事毛二万和执行董事、联席总经理庞英学。

  海峡金融控股呼吁中国燃气项目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及所有债权银行,关注中国燃气的现状。作为能源企业、重要基础设施,中国燃气股东结构、董事局结构已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2011年3月3日实施相关通知的精神。

  海峡金融还呼吁香港监管机构、德勤及普华永道对刘明辉、黄勇及庞英学等人利用关联公司,在中国燃气获取不当利益,给中国燃气带来经济损失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向社会公告,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声明说,“再次感谢中国燃气创始董事李小云、徐鹰过去十年代表海峡金融在中国燃气所做的努力和巨大贡献。尤其是锐意整顿中国燃气的企业管治,维护国有企业及股东利益,堵塞贪污腐败漏洞的决心。海峡金融及上级主管机构对此均予以充分肯定。”

  不过,中国燃气联席董事总经理梁永昌在发布会表示,李、徐二人被罢免不影响海峡金的股东地位。他称,公司在不同渠道上与国台办有沟通。对于海峡金融会否再委派人进入公司董事局,梁永昌称,公司表示持开放态度。

  目前中国燃气在全国已拥有158个天然气项目,其中包括148个城市和地区的管道燃气专营权、9个天然气长输管道项目及1个天然气开发项目,以及液化天然气等能源产品的进出口经营权,并拥有44个液化石油气分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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