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云南公司被举报违规发奖金逾640万

2011-04-28 08:31:00 | 作者: 来源:《财经网》

【编者按】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领导班子违规挪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用于年终奖等发放,总额超过640万元

  【《财经》综合报道】 据新京报消息,2008年至2010年,中石化云南分公司领导班子违规挪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用于年终奖等发放,总额超过640万元。

  新京报获得的一份印发于2010年12月20日的文件复印件称,2010年10月,有群众致信中石化集团,反映中石化云南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违规领取奖金,违规使用党员活动经费和工会经费等问题。经调查发现,违规时间跨度从2008年1月到2010年2月,挪用资金包括安保基金、党员活动经费以及工会经费。

  2008年1月,云南石油分公司召开领导班子会,讨论职工年终奖金分配,总经理高忠宝提出,按照正职15万元,副职12万元的标准,为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奖金,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班子成员共计领取奖金90万元。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列支。

  2009年1月,高忠宝安排人事部门按照正职6万元、副职5万元的标准,为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奖金,资金来源及发放情况为:以办培训班的名义,提取安保基金36.64万元,从工会经费中提取现金42.12万元,共计78.76万元,其中,现领导班子成员和已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共计领取64万元。

  2010年1月,云南石油分公司将2009年党员活动经费余额210万元,由地市公司按标准自行提取,并入年度考核奖励进行分配。

  2010年2月,云南石油分公司,以“慰问困难职工”的名义,通过先向行政借款,后用工会经费还款的方式,一次性将23万元工会经费发给退休的原领导班子成员。

  而按中石化文件复印件称,集团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实施办法》规定,高层管理人员除领取总部计发的薪酬收入外,不得在本单位获取规定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任何名目的工资总额收入。云南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本企业领取奖金,违反了集团公司薪酬管理规定。

  中石化集团公司党组研究决定:云南石油分公司领导班子退回违规领取的奖金;分公司总经理高忠宝作为公司行政主要负责人,执行中央、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不严格、不严肃,违反了有关规章制度,造成了不良影响,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予以通报批评。

  近期,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天价酒”一事刚刚平息。中石化广东分公司原总经理鲁广余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13.11万红酒的费用由他个人承担。

  对于这一起奢侈公款消费事件,中石化认为,严重损害了中石化这家国有企业的品牌形象,与中石化历来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精细管理的管理要求不符,也掩盖了中石化内部厉行节约的好的一面。中石化官方网站4月21日发布报道,举例说明了中石化长期以来的良好节约风气:“我们在备餐的时候,食堂的灯不会全部打开,够用就行”;“大葱的葱白和葱叶会分开使用,萝卜也会分部位进行红烧或凉拌”;“我们对加油站开灯关灯都有详细的规定,办公场所要求人走灯灭”。

  

【作者:《财经》综合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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