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万“其他应收款项”生歧义 民政部茅台急释疑

2011-04-29 01:45:44 | 作者: 每经记者 刘林鹏马林楠发自成都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编者按】500万“其他应收款项”生歧义 民政部茅台急释疑

每经记者  刘林鹏马林楠发自成都

    贵州茅台日前发布的2010年年报中,在“其他应收款项”下所列的前5名单位中,民政部和贵州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以下简称贵州社保厅)分别欠款500万元和412.85万元,这一事件引起了众多网民的关注。对此贵州茅台董秘办一名工作人员昨日(4月28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民政部的500万元为此前玉树捐款项目,而贵州社保厅的412.85万元为预缴的民工工资保证金。

茅台:应收款项并非酒钱

“民政部的500万为此前玉树捐款,具体的问题请你采访董秘樊宁屏,他是我们公司的新闻发言人。”贵州茅台宣传部叶部长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随后,记者致电贵州茅台董秘办了解相关情况。“年报中披露的这两笔应收款项并非两家单位的酒钱。民政部的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是去年捐献玉树地区的捐款,因为两周前才拿到收据,所以在年报中挂在其他应收账科目下,应该在一季报披露中就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茅台董秘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贵州社保厅的其他应收账款科目是预缴的民工工资保证金。”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在建设相关项目时,按照相关规定,需要向社保厅所属社保单位缴纳412万多元的保证金,用以防止拖欠参与项目建设的农民工工资。而按照相关的财务和信息披露规定,这笔钱也是要列入年报其他应收款项科目的。

“500万欠款”实为赈灾款发票

    民政部财务司副司长冯亚平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这笔500万元的款项是去年玉树地震后茅台捐献的赈灾款,由民政部负责接收。因为每次大灾后赈灾款都非常多,且不一定有署名和地址,民政部都是等有人申领后,才寄出发票。

    冯亚平表示,茅台去年一直没有向民政部要发票,收到发票应是在2011年,因此2010年年报就只能将该笔款项列为应收款项。他表示,民政部也已和茅台确认了去年未收到发票这一情况。

    冯亚平称,民政部刚得知网友的质疑时也感到很“茫然”,所以去和茅台核实情况,才知道是因为去年茅台没收到发票。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茅台现在是否已收到发票时,他表示刚看到网上消息,茅台方面称已收到发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联系了贵州社保厅,当记者表明身份以后,对方表示会给记者一个正面回答,然后迅速挂断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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