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科技讯 5月3日,中兴通讯(000063)已向欧共体内部市场商标一体化管理局(OHIM)提起华为RoHS商标撤销程序;同时就华为数据卡旋转头专利向法国法院提起无效诉讼,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提起其同族专利(在多国申请的基于同一技术内容的专利)无效程序。
这是中兴通讯反诉华为的第二个动作。4月29日,中兴通讯在中国向华为提起侵权诉讼,称华为侵犯中兴通讯第四代移动通信系统(LTE)若干重要专利,并表示将在全球范围内发起诉讼以维护权益。
此前,华为公司于4月28日在德国、法国和匈牙利对中兴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指控其侵犯了华为的专利权和商标权。
在起诉材料中,中兴认为RoHS标识不应被华为公司注册为商标,应该被撤消。中兴认为,以“RoHS+树叶/树枝”的设计作为环保认证标识已在欧盟被广泛的使用,而华为公司仅在这4个字母基础上,进行了细微的图形化设计,并不具有商标设计显著性特征,不应该获得商标注册。
而之前华为对中兴的起诉材料显示,华为认为“ROHS”环保标准的商标在欧盟注册,但中兴未经授权就使用在数据卡产品上,侵犯了自己的商标使用权。
而中兴方面还认为,RoHS标识是自己使用在先,华为注册在后,因此不涉及商标侵权。
此外,中兴还在法国和中国就华为数据卡旋转头专利向法国法院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无效诉讼。
中兴在起诉材料中称,在旋转头数据卡方面,在同一专利申请日期上,自己比华为要早半年之久。中兴由此认为,中兴在中国和法国获得的相关专利无效。
目前,华为还未就此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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