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盖小产权房的开发商和买小产权房的业主要注意风险,以后房子要是被强制没收了做保障房,不但房子没了,可能还得不到赔偿。”
经济观察网 记者 陈文雅 实习记者 黄涵哲 “盖小产权房的开发商和买小产权房的业主要注意风险了,以后房子要是被强制没收了做保障房,不但房子没了,可能还得不到赔偿。”5月9日,针对河北石家庄近期出台的《关于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一位开发商提醒。
上述《实施意见》指出,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市及县(市)、矿区人民政府予以没收的住宅用房,可作为保障性住房;没收的其他建筑物,通过拍卖,所得收入全部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石家庄由此成为全国首个出台政策强制没收违规建设住宅作为保障性住房的地区。
此前的2010年8月,深圳市发布《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提出对“质量安全且不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可以加以利用”的小产权房,可以依法没收或者征收,然后用于保障性住房。2011年初,广东省政协委员张华也曾建议,可将那些在合法的宅基地或者集体用地上建设、经检测符合质量及规划指标的小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金、缴清相关税费后,发给房屋使用权登记证明。但这类房屋不得转入商品房流通,可以由政府收购后,进入保障性住房体系监管流转。
不过,上述《监管办法》和建议在深圳尚未真正付诸实施。
上述开发商指出,石家庄制定的《实施意见》里对违章住宅没收的限定条件是“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由此可以推断,只要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住宅,不管其是何时建造、是否有“小产权”,都有可能被没收而归政府所有,违章建筑的开发商和“业主”无法得到补偿。而深圳的政策则可以当成是“小产权房”合法化的一种方式,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这些被征收的房屋可以获得房屋权属证。这是石家庄政策和深圳政策最大的区别所在。
石家庄出台这一政策的背景是今年河北省给石家庄下达了4万多套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是2010年的3倍还要多。该市保障房建设受城市已有规划的建设区域限制,面临找地难、住房供应短缺、资金配套难等严峻现实。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王文兴表示,罚没违规住宅用房可以筹集一部分保障性住房房源,提高地方政府加快安居工程的积极性。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表示,如果是违反了有关的建筑规定,比如说通风、防火、绿地、楼与楼之间的间距等,可以进行整治甚至拆除,但假如仅仅是在集体建设用地,尤其是农民宅基地上建的房子,那处理起来应该非常慎重,绝不能采取一刀切。“我反对没收,也不赞成简单的征收。”他认为,如果是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的小产权房,政府可以和小产权房主协商一个较低的价格买过来做保障房,这样能够照顾到国家、集体、农民及购买小产权房的居民四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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