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5月10日,广电总局通报停播44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并表示下一步将禁止在电视剧片头之后和片尾之前插播广告,禁止用贴片广告覆盖演职人员表
【《财经》综合报道】 5月10日,广电总局通报停播44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并表示下一步将禁止在电视剧片头之后和片尾之前插播广告,禁止用贴片广告覆盖演职人员表。
广电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这是广电总局叫停违规广告数量最多、最集中的一次。被禁播的44条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涉及手机、电脑、化妆品、美容产品及投资收藏类商品等,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合法权益关系紧密。这些广告不同程度存在虚假夸大误导消费,使用主持人、新闻报道形式做宣传,“叫卖式”推销或者未标注经销企业名称、无退换货承诺等违规行为。
该负责人称,这次禁播的违规广告数量如此集中,是因为一些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侥幸攀比、把关不严,一些不良企业大量购买广告时段投放,致使一些虚假夸大、格调不高的广告出现反弹,亟须整治。
据介绍,自2010年1月1日《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各级广电部门共清理违规广告3000余次,核查群众投诉2600余条,叫停15条违规情节严重的广告,暂停8家播出机构商业广告播出,并追究了30位违规责任人的责任。
广电总局负责人表示,下阶段将在这次清理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基础上,禁止在电视剧片头之后和片尾之前插播广告,禁止用贴片广告覆盖演职人员表。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在广播电视媒体投放虚假违规广告的企业或广告公司,将通报全系统禁止接受其投放的任何广告。对把关不严,继续播出违规广告的播出机构,将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