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审计署5月13日发布20个省2007-2009年节能减排审计结果公告称,期间我国20个省累计投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241.87亿元(不含新能源类资金)。
第一财讯:国家审计署5月13日发布20个省2007-2009年节能减排审计结果公告称,期间我国20个省累计投入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241.87亿元(不含新能源类资金);其中,中央财政918.28亿元,省级财政323.59亿元。
报告同时公布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这份名为《20个省有关企业节能减排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的报告称,审计署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陕西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20个省)电力、钢铁和水泥等行业2007年至2009年节能减排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
报告称,上述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主要投向了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占33.2%)、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占25.3%)、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占15.1%)和淘汰落后产能(占11.6%)等方面,有力地支持了重点节能减排项目的顺利实施。
报告同时公布了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称依法依规追究了20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具体情况是:长沙绿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昊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企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0.57亿元,用于企业经营等支出;徐州中科玻璃有限公司、渭南市宇洁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等14户企业采取编造虚假申报资料、多头重复申报等手段,套取专项资金0.86亿元;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马鞍山市王家山污水处理厂等15户企业因有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多得节能减排专项资金0.62亿元。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1年3月底,有关地方已督促11户企业将挤占挪用的0.57亿元资金全部归还原渠道;收回26户企业套取、多得的资金1.44亿元,10名责任人受到处分,违规企业和个人被罚款662万元。此外,还有3户企业多得的资金434.81万元,正在追收过程中。
此外,2002年以来,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三门峡慧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和泰州市新浦化工热电厂等42户企业违规建设火电项目44个,涉及装机容量939万千瓦;杭州钢铁集团、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西林钢铁集团公司等97户企业违规建设钢铁项目143个,涉及炼铁产能7201.99万吨、炼钢产能7369.8万吨、轧钢产能1509.6万吨;乐山市海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海城市毛祈水泥有限公司和贵州从江明达水泥有限公司等47户企业违规建设水泥项目47个,涉及水泥产能4083万吨。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地方和企业也积极对其他违规扩大产能问题进行整改,已处理10名责任人。截至2011年3月底,39户企业已完善或正在申报931.5万千瓦装机容量火电项目的审批手续;72户企业已采取等量淘汰、完善审批手续等方式,纠正违规建设炼铁产能5086.05万吨、炼钢产能6120.77万吨、轧钢产能375万吨;40户企业已停止建设、停产整顿或正在完善审批手续,涉及水泥产能3852万吨。
截至2009年底,鄂尔多斯市东胜发电厂和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户县热电厂等8户企业存在多报关停装机容量、淘汰落后产能设备处置不彻底等问题,涉及装机容量49.25万千瓦;南京第二钢铁厂、河津市银鑫钢铁公司和湖北鼎盛冶金科技有限公司等121户企业存在多报淘汰落后产能等问题,涉及炼铁产能2347.9万吨、炼钢产能2098.2万吨;重庆市嘉南水泥有限公司、南宁市北湖水泥厂和安徽省大江股份有限公司等54户企业存在应淘汰落后产能未淘汰等问题,涉及水泥产能915.55万吨。
审计调查指出上述问题后,截至2011年3月底,8户企业已关停或拆除小火电机组49.25万千瓦,105户企业已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654.9万吨、炼钢产能1415.2万吨,39户企业已淘汰或已列入淘汰计划准备淘汰落后水泥产能690.15万吨。
此外,审计调查还发现,12个省有的企业采用以租代征、未批先用等形式违规使用土地;有的企业享受不应获得的电价、税收返还和土地出让金减免等优惠政策。审计调查指出问题后,8个省及时修改和完善了相关政策制度,取消了企业违规享受的土地、税费和电价等优惠政策;4个省正在积极研究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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