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该房屋是万科协助陈明按揭贷款购买,但1996年起该房屋就属于他人所有,银行怎么能办理按揭贷款?”
经济观察网 记者 贾华杰 北京万科因一房两卖被业主告上了法庭。原告陈明的代理律师中银律师事务所冯夏对本网记者表示,5月初,顺义后沙峪法庭已经完成了庭审程序,双方正在等待判决。
1998年,陈明从北京万科处购买到顺义万科城市花园一套新房,但至今未有房产证。陈明表示,2010年底,经委托律师查询,方知该房屋从1996年起就一直登记为第三人韩素芬所有。
据悉,陈明的诉讼请求为,撤销与万科的购房合同,万科支付一倍的赔偿金,并支付房屋差价。冯夏说:“在诉讼前的协商中,第三人韩素芬表示愿意配合陈明做房屋产权的变更,但万科仅愿意承担产权变更的费用,拒绝承担其他责任。”
陈明提供的购房合同显示,陈明于1998年6月5日与北京万科签订购房合同,购得万科城市花园西一区一栋3层303室,建筑面积为124.59平方米。合同显示,陈明的购房总价款为45万元,其中首付款为18万元。
冯夏说,万科已在庭审中承认该房于1996年卖给了韩素芬。
冯夏认为,万科故意隐瞒已将该房屋出售给第三人,并属于第三人所有的事实,再次出售给陈明。但问题是,“该房屋是万科协助陈明按揭贷款购买,但1996年起该房屋就属于他人所有,银行怎么能办理按揭贷款?”
顺义城市花园是万科在北京的第一个项目。陈明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签署的个人住房借款合同显示,合同的保证人为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林少洲。林少洲曾于1996年底至2000年初任北京万科总经理。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