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欧盟委员会5月19日批准中国中化集团与荷兰帝斯曼集团成立合资企业的协议,认为该合资企业不会阻碍欧洲市场上的有效竞争。
第一财讯:欧盟委员会5月19日批准中国中化集团与荷兰帝斯曼集团成立合资企业的协议,认为该合资企业不会阻碍欧洲市场上的有效竞争。对此,帝斯曼中国相关人士5月20日上午表示,尚未听说获得中方有关政府的批准。
2010 年10月17日,全球生命科学和材料科学专业公司荷兰皇家帝斯曼宣布已与中国中化集团达成协议,其旗下帝斯曼抗感染业务集团将与中国中化集团成立全球性抗感染合资企业,双方各持50%股份。
根据合资协议,在无现金和无债务的基础上,中化集团将以2.1亿欧元的价格,以现金交易的方式收购帝斯曼抗感染部50%的股份。
彼时帝斯曼曾表示,此交易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的审批(包括中国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以及欧洲和其他地区反垄断机构的例行审查)。此外,帝斯曼工会委员会也将就此给出意见。双方预计将于2011年第二季度完成交割,如完成交割,此交易将回溯至2011年1月1日起生效。
目前,合资企业的总部将设在香港。帝斯曼抗感染部在全球约有2000名员工,将成为新公司实体的一部分。该合资企业将包括目前帝斯曼抗感染部在全球范围内的所有业务。
中化集团建于1950年,是中国最大的央属国有企业之一,经营五大产业,包括农业、能源、化学(包括药品经销)、房地产和金融。中化集团在国内外拥有200多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其中包括四家上市公司。
而帝斯曼集团总部位于荷兰,在五大洲均设有分支机构。其早在1963年开始对华贸易,十几年前开始在华投资。帝斯曼中国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位于上海,目前在中国拥有包括16个生产场地在内的24个分支机构,员工约3000名,2009年在中国销售额约12亿美元。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