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耐人寻味的是,上市公司因为财税而出现问题的比较多,被认定为违法偷税的却极为罕见。
披上“伪高新”等税收优惠的外衣,已成为相当一部分企业粉墨进入资本市场的通行证。
而在税收优惠“多多益善”的同时,不少上市公司却纷纷涉及补缴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等税款。
但耐人寻味的是,上市公司因为财税而出现问题的比较多,被认定为违法偷税的却极为罕见。
首先引起资本市场“税”声一片的是,晶源电子(002049.SZ)、丹甫股份(002366.SZ)、等股东争先恐后“清算”股权,以规避公司制法人股东在减持套现的二次征税。更有甚者,瑞和股份(002620.SZ)等企业因税问题带病上市,折射了市场的困惑和投资者的无奈。
股东出招避税
税收政策的变化,对此最为敏感的资本市场亦奇招迭出。
6月16日,晶源电子公告称,公司股东唐山晶源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后,其所持占10.3%的公司13901362股股份,由其现有股东参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并办理完毕股份的过户手续。
晶源科技是晶源电子原第二大股东,今年一季度是第一大流通股股东。
晶源科技注销后将所持股份按比例过户到阎永江、孟令富、毕立新名下,而阎永江是晶源电子总经理,孟令富为监事,毕立新曾任董事。
阎永江等人将股权过户自个人名下,背后无疑潜藏着减持节税的深层动机。
如此“改头换脸”的大有人在,今年3月19日,丹甫股份就披露,公司分列第二、三、五、七、八位的5家公司制法人股东同时选择了解散清算,相关股权被确权归至170余名自然人股东名下。
引起注意的是,丹甫股份首批限售股在当月14日上市流通,上述5家股东均在解禁名单中,其“醉翁”之意十分明显。
而东软集团(600718.SH)第二大股东慧旭科技紧随其后如法炮制,将其持有刚解禁的2.11亿股分配至137名自然人名下。
此外,国恒铁路(000594.SZ)、华帝股份(002035.SZ)、民和股份(002234.SZ)等的股东,都是采取同样做法,借道个人为减持避税做准备。
不过,记者注意到,在公司制法人股东减持套现税收变化后,新上市的企业大多在上市前将股权转到了个人名下,从源头规避了二次缴税。
欠税“合法”化
如果说,上述行为只是合理避税的话,那么,IPO企业频现的所谓欠税、补税问题,则是监管立法初衷与执法现实之间的背离。
6月13日过会的瑞和股份(002620.SZ),在2009年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相关自然人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
而早在1997年,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中就规定,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与瑞和股份对应的是东光微电(002504.SZ),其2003年改制、2005年以未分配利润2000万元转增公司股本2000万股,同时董事长沈建平以现金出资1000万元,按每股1.96元的价格增加公司股本510万股,却均为缴税。直到2010年东光微电即将上会时,才向当地地税局提交了《关于请求缓交个人所得税请示》。
上市公司欠税、漏税、补税各有各的借口和理由,如飞马国际(002210.SZ)曾公告,2004年和2005年未正确申报纳税,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已向税务主管机关递交了补正后的纳税申报表,并缴纳了税款。
但不管追缴还是不追缴,上市公司欠税逃税却鲜有被追究。
2009年8月21日上市的天润曲轴(002283.SZ),本应在2004年即缴纳的增值税费,直到2007年才全部足额缴清,缓缴了3年。日海通讯(002313.SZ)在撤除红筹架构后,当地地税局发文不追缴已经享受的减免税款。
甚至东方国信(300166A.SZ)2008年6月改制时,调增了公司2005年、2006年和2007年营业收入,形成应缴企业所得税107.07万元及应缴增值税170.40万元。但公司却在分别在2008年、2009年缴纳税款,不仅税务部门未征收滞纳金,还出函证明:该企业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暂未发现欠税信息,暂未接受过处罚。
事实上,违反税收法规的拟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只有极少数被处罚。
此前,海利得(002206.SZ)因用假发票抵扣进项税额,被处罚1000元;汉钟精机(002158.SZ)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情况,受到476543.71元的罚款。
据此,有市场人士认为,一家企业确定上市目标或成为上市公司后,地方政府出于自身利益考量,往往将其当作重点企业予以照顾,这很容易导致地方政府滥用公共资源对上市企业进行利益输送,破坏了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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