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资源税调整不会影响原油和资源产品价格

2011-10-24 16:33:00 | 作者: 来源:一财网

【编者按】财政部网站10月24日发布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答记者问时指出,资源税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也不会影响煤炭等资源产品的价格。

  第一财讯:财政部网站10月24日发布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有关负责人就资源税改革有关问题的答记者问时指出,资源税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也不会影响煤炭等资源产品的价格。

  国务院办公厅10月10日公布了新修订并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相应提高了原油、天然气的税负水平,税率为5%-10%,暂按5%的税率征收。

  对于资源税对原油价格的影响,上述负责人指出,目前,我国原油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接轨,主要根据国内各类原油所挂靠的国际市场相关品种的原油价格确定。在此定价机制下,国内资源税的调整不会影响原油价格水平,影响的只是原油开采企业的利润水平。调整原油资源税税率不会影响成品油价格,不存在价格传导,因此,不会增加炼油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

  而国内天然气实行政府指导价,目前,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为每千立方米1155元,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后,仍执行这一基准价格,因此不会对用气企业和最终消费者使用的天然气价格造成影响。

  对于改革是否会对煤炭等资源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的疑问,上述负责人称,本次资源税改革仅涉及原油、天然气,没有调整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的税率标准,因而不会影响这些资源产品的价格,也不会增加相关下游企业及消费者的负担。

  而焦煤、稀土矿的税率标准在改革前已经作了调整,此次改革没有变动其税率水平,只是在资源税暂行条例中作了明确。

  上述负责人并透露,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研究推进其他资源品目资源税改革,条件成熟时将逐步扩大从价定率计征范围,并适当提高税率水平,以充分发挥资源税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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