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2011-10-26 11:58: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政策扶持力度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随着十七届六中全会召开,文化产业成为热点议题。10月26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全文公布。《决定》明确,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鼓励文化与资本对接。

  《决定》提出,要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其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

  同时,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参与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实施和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在投资核准、信用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和申请专项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决定》表示,要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文化企业和社会资本对接,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将再延长五年。

  《决定》称,将设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扩大有关文化基金和专项资金规模,提高各级彩票公益金用于文化事业比重。

  根据《决定》,中国将在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既包括出版发行、影视制作、印刷、广告、演艺、娱乐、会展等传统文化产业,也包括文化创意、数字出版、移动多媒体、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

  《决定》表示,“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 同时,要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财新记者 汪苏)

  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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