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中国企业缺乏对增值税积极管理

2011-10-28 12:53: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常常视增值税为流转成本,而不是影响盈亏水平的直接费用,而忽略对其主动管理

安永公司logo。 PAUL JRICHARDS /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晓庆)安永分析称,中国的一些企业对增值税存在误解,经常视增值税为流转成本,而不是影响盈亏水平的直接费用,而没有意识到需对此积极管理,从而错失节省成本的机会。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展深化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试点将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等率先开展,条件成熟时可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互为补充。增值税是目前最大的税种,实行价外税,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税基而征收。增值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纳入中央财政,25%为地方收入。营业税是地方税种,地税局负责征收。

  然而,安永报告指出,增值税在中国企业中往往成为被忽略的税种。因为中国的增值税报告义务以及增值税的会计处理非常复杂,属于经常性项目,且没有一个单独的科目或损益表行次可以直接显示“增值税成本”,所以企业可能会忽视这些成本。

  安永亚太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罗伯特•史密斯指出,实际上公司常常是增值税的主要承担者。进项税额不能充分抵扣、出口退税存在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加之对服务业征收营业税,这些都是在中国经营的公司遇到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企业的实际成本和现金流负担均产生影响。

  “但根据我们的经验,这些有时数额相当庞大的成本却由于其‘藏身’在会计数据之中而很少能有公司完全了解。”罗伯特•史密斯介绍称。

  罗伯特•史密斯认为,许多公司在其中国的增值税业务管理方面缺少主动性和战略性,企业通过改进增值税管理战略,应能降低风险、增加现金流和加强合规性。

  安永中国区间接税合伙人梁因乐预期,上海市政府可能会在下月公布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细节,届时所涉企业将需要在税务登记、会计系统及发票类型等多方面进行及时变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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