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当国际油价区间波动时,发改委不再每次下发调价通知,三大石油公司可在第一时间调油价
【财新网】(综合媒体报道)消息人士透露,已上报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内容包括,当国际油价在一定价格区间内波动时,发改委将不再就每次调价下发通知,而是可能由三大石油公司按新机制自动对应调整价格。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有关人士透露,在已上报的新成品油定价机制方案中,除明确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及调整挂靠油种外,另一重要改变是,当国际油价在一定价格区间内波动时,有关部门将不再就每次调价下发通知,而是可能由三大石油公司按新机制自动对应调整价格。
这位人士表示,所谓“自动对应调整”指一旦达到新机制中的调价条件,三大石油公司无需等待有关部门调价通知,即可对应新机制规定价格自行宣布调价。在上述价格区间内,当国内油价满足下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要在第一时间下调油价;当国内油价满足上调条件时,三大石油公司可根据各地区汽柴油供应情况,选择不上调油价或在最高限价内适度上调。
他指出,媒体早先所说的下放定价权并不准确,因为在一定区间内,上调或下调的幅度是由机制决定的,三大石油公司获得的仅仅是公布权或适度调整权,而当国际原油价格在区间之外时,为减缓国际油价大幅波动对国内经济的冲击,发改委仍将保留最终调价权。
据了解,在新机制中,汽、柴油批发价仍采取最高零售价扣除合理成本的做法执行。三大石油公司也将根据各省的实际情况,公布各省最高零售限价,这与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做法类似。
中国证券报从上述人士处证实,已经上报的新机制中,已经明确将调价周期缩短至10个工作日,并增加WTI作为新的挂靠油种,但最终参考的原油变化率仍可能是三地,这意味着或将剔除某地参考油种。而对于移动变化率幅度如何调整,该人士未作明确答复。
不过上述人士表示,今后,相关细节可能会更透明。“例如,具体挂靠油种以及汇率调整周期等,都有可能公布出来。”
10月上旬,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曾对媒体公开表示,新成品油定价机制将围绕缩短调价周期、加快调价频率,改进成品油调价操作方式以及调整挂靠油种等方面进行调整。■
(财新记者 李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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