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5年国内粗钢导向性消费量约为7.5亿吨。
第一财讯:工信部11月7日发布《钢铁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划预计,2015年国内粗钢导向性消费量约为7.5亿吨。规划还明确提出,“十二五”末,要初步实现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实现进口量较大的高强高韧汽车用钢、硅钢片等品种实现规模化生产,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不含铸造铁)、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新增境外铁矿石产能1亿吨以上;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数量,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由48.6%提高到60%左右。
规划表示,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钢铁工业发展速度最快、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的五年,钢铁工业有效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但与此同时,行业发展的资源、环境等制约因素逐步增大,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
规划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钢铁工业将步入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阶段,既面临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发展机遇,又面临资源价格高涨,需求增速趋缓、环境压力增大的严峻挑战,产品同质化竞争加剧,行业总体上将呈现低增速、低盈利的运行态势。
规划预测,2015年国内粗钢导向性消费量约为7.5亿吨。中远期来看,我国粗钢需求量可能在“十二五”期间进入峰值弧顶区,最高峰可能出现在2015年至2020年期间,峰值约7.7~8.2亿吨,此后峰值弧顶区仍将持续一个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不断深入发展,以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城乡基础设施投资规模增速放缓,我国钢铁需求增速将呈逐年下降趋势,进入平稳发展期。
规划提出了钢铁行业“十二五”主要目标:即“十二五”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形成比较合理的生产力布局,资源保障程度显著提高,钢铁总量和品种质量基本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重点统计钢铁企业节能环保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企业具备较强的国际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初步实现钢铁工业由大到强的转变。
1.品种质量。产品质量明显提高,稳定性增强,满足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需求,支撑下游行业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进口量较大的高强高韧汽车用钢、硅钢片等品种实现规模化生产,国内市场占有率达到90%以上;船用耐蚀钢、低温压力容器板、高速铁路车轮及车轴钢、高压锅炉管等高端品种自给率达80%。400兆帕及以上高强度螺纹钢筋比例超过80%。
2.节能减排。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不含铸造铁)、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焦炉干熄焦率达到95%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18%,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平均吨钢综合能耗低于580千克标准煤,吨钢耗新水量低于4.0立方米,吨钢二氧化硫排放下降39%,吨钢化学需氧量下降7%,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7%以上。
3.产业布局。产能过剩地区的盲目扩张得到抑制,建成湛江、防城港钢铁精品基地,从根本上解决“北钢南运”问题。
4.资源保障。基本建立利益共享的铁矿石、煤炭等钢铁工业原燃料保障体系,新增境外铁矿石产能1亿吨以上。
5.技术创新。重点统计钢铁企业建立起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5%以上。绿色低碳冶炼和资源综合利用等自主创新工艺技术取得进展,高效生产和节能减排等共性关键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6.产业集中度。大幅度减少钢铁企业数量,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由48.6%提高到60%左右。
规划指出,为了达到这个目标,需要重点关注的领域和任务是加快产品升级、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强化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优化产业布局、增强资源保障能力、加快兼并重组、加强钢铁产业链延伸和协同、进一步提高国际化水平。
其中,对于增强资源保障能力,规划指出要强化铁矿石资源保障体系建设。积极优化铁矿资源全球配置,鼓励钢铁企业建立与资源所在国利益共享的对外资源开发机制,实施投资区域多元化,在具有资源优势国家和地区以及周边国家,有序建立稳定、可靠的铁矿石、铬矿、锰矿、焦煤等原燃料供应基地和运输保障体系。规范国内铁矿石市场秩序,加大国内铁矿资源的勘探力度,提高尾矿回收综合利用水平。对闭坑矿山的生态恢复和复垦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国内现有矿山资源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保证有序开发,严禁大矿小开,乱采滥挖。
加快建立适应我国钢铁工业发展要求的废钢循环利用体系。依托符合环保要求的国内废钢加工配送企业,重点建设一批废钢加工示范基地,完善加工回收配送产业链,提高废钢加工技术装备水平和废钢产品质量。积极研究制定进口废钢的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在海外建立废钢回收加工配送基地。
对于加快兼并重组,规划指出要按照市场化运作、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以符合国家钢铁产业政策和《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企业为兼并重组主体,结合淘汰落后、技术改造和优化布局,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步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重点支持优势大型钢铁企业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宝钢、鞍钢、武钢、首钢等大型钢铁企业集团的带动作用,形成3~5家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较强国际影响的企业集团。重点推进完善鞍钢与攀钢、本钢、三钢等企业,宝钢与广东钢铁企业,武钢与云南、广西钢铁企业,首钢与吉林、贵州、山西等地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积极支持区域优势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大幅减少钢铁企业数量,促进区域钢铁企业加快产业升级,不断提升发展水平,形成6~7家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巩固河北钢铁、山东钢铁重组成果,积极推进唐山渤海钢铁、太原钢铁开展兼并重组,引导河北、江苏、山东、山西、河南、云南等省内钢铁企业兼并重组。
加强兼并重组协调管理,保持各钢铁企业间的和谐健康发展,避免形成恶性竞争。重组企业要发挥协同效应,注重体制和机制创新,在战略管理、规划发展、技术创新、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进行实质性整合,再造业务流程。重组企业要加大淘汰落后和节能减排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