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评级机构:山钢集团称陈述不实系工作疏忽
每经记者 张国栋 发自北京
山钢集团在其募集资金说明书的不实表述,终于有了进一步的消息。
“我们已同山钢集团取得联系,企业称此事是工作疏忽,目前已在向交商协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报备文字材料。”昨日(11月17日),作为此次募集的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金波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但是,在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看来,工作疏忽可能性不是特别大,“如果证据属实,无论怎么样,信息披露存在问题肯定是违规的。”
昨日记者再次联系山钢集团方面,但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应。
系山钢集团工作疏忽?昨日,金波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已同山钢集团取得联系,企业称此事是工作疏忽,目前已在向交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报备文字材料。”
“此事不会对信用评级产生影响。”金波表示,山钢集团目前仍是石门铁矿的最大股东,还在控股合并范围内,但“表述为持股100%的确不准确”。
同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工作人员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已看到媒体的相关报道,了解情况需要由该协会国际部统一回复。不过,此后,记者曾多次拨打该协会国际部电话,但电话无人接听。
按照 《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内容,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此次募集的信用评级机构,其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和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均给予AAA级。这意味着,发行主体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数据显示,山钢集团2010年自产铁精粉总计324.39万吨,而石门铁矿年产量为13万吨,占比并不大。
不过,记者发现,按照山钢集团披露的自有矿山资源情况,在目前所有已建成铁矿中,石门铁矿可采储量为4460万吨,仅次于莱芜矿业有限公司,但山钢集团仅对后者持股35%。“在铁矿石如此紧张的情况下,矿产资源将为钢厂盈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此次披露信息不全面,监察不到位是主因。”一位不愿具名的行业人士称。
该行业人士进一步表示,钢铁企业利用各种渠道圈钱是公开的,不单是山钢集团。据我的钢铁网统计,截至11月16日,国内钢企通过发行票据和公司债券累计募集的资金额达1344亿元,比去年全年还要多448.5亿元。资料同时显示,仅在今年上半年,国内钢企已募集资金835亿元,接近于去年全年895.5亿元的融资规模。
与此同时,《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还试图联系上述募集的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但其联系人王萍已出差,联系未果。
披露不实应属违规信息披露表述不实将带来何种影响?各方对此反映不一。
作为此次中期票据主承销商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信息披露不实,肯定会对合作产生影响,但主要影响可能在各分行。”不过,该工作人员同时称,作为主承销商,其职责只是负责销售,“并不管其他事宜,具体情况需要联系债券发行人”。
同时,承销团成员之一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并不投资山钢集团的债券,“我们和山钢集团没有联系,只跟主承销商有联系,具体情况可以问主承销商”。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师认为,表述错误可能有负面影响,但债券交易是在银行之间进行,因此,对债券销售的影响不会很大。“出现这样的事情,各方都有责任,包括审计机构、主承销商等,责任不应该由一方来承担。”该人士称,出现这样的问题,更多的可能是信息变更工作未到位。
不过,臧小丽认为事情未必这样简单。其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称,债券融资要求公开信息属实,工作疏忽可能性不是特别大,“如果证据属实,无论怎么样,信息披露都是存在问题的,肯定是违规的,算是虚假信息、虚假陈述。”
同时,臧小丽表示,证监会批不批准企业发行债券,是基于企业披露的信息,“如果信息披露存在问题,在证监会已经核准但尚未正式认购的情况下,证监会需要核实信息的话,债券发行肯定是要暂停的。换言之,就是要把其债权合同再拿回来看符合不符合要求,企业重新报送资料,重新进行申报。”
同日,她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解释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债券的比例有一个最高限,即不能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企业把自己的盘子底数弄大了,获得的资金有可能会超过这个数,如果把持股下属子公司20%弄成100%,有可能导致集团公司的净资产部分是虚增的,这是严重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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