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事件暴露基本药物招标制度顽疾

2011-11-19 00:00:00 | 作者: 李继远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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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继远 潍坊报道 

当人们正在热议联通、电信是否涉嫌垄断的间隙,反垄断的重锤已经迅速砸向了山东省潍坊市的两家药企。籍籍无名的两家药企也因此成为收到首张反垄断罚单的企业,成为街头巷议的焦点。

11月14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公告称,山东潍坊顺通医药有限公司和潍坊市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分别与两家盐酸异丙嗪(复方利血平的原料药)生产企业签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通过垄断上游市场,抬高销售价格,使得多家复方利血平生产企业被迫停产,致使市场供应紧张。因违反《反垄断法》,国家发改委没收两家药企违法所得合计约43万元,罚款660万元。

“通过控制上游原材料企业进行垄断的行为还比较少见。”国金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告诉本报记者,此次垄断事件中,两家籍籍无名的潍坊企业为何可以控制一项原料药的全国市场,而廉价基本药品市场为何屡屡发生断供事件,值得深思。

垄断原料药

15日,记者来到潍坊市潍城区苗圃一路。几名工人正忙着更换一家药店的招牌,招牌上留下的印记隐约写着“顺通医药商场”。周边市民告诉记者,该药店正是顺通医药旗下的药店,14日发改委发布公告当天便停止营业了。

药店北侧正是遭到重罚的顺通医药,办公楼显得有些破旧,大门紧闭,大门两侧的门牌也已被摘下。这样一家偏居一隅,并不怎么起眼的医药企业是如何控制一项原料药的全国市场的呢?

据了解,全国拥有盐酸异丙嗪生产批文的企业共有五家,分别是丹东医创、常州康普、东港宏达、辽源迪康和大连旅顺合成制药厂。“目前主要是生产制剂,盐酸异丙嗪产量不大。”常州康普山东区销售经理张建君告诉记者。实际上,上述五家生产企业中,也仅有丹东医创、东港宏达两家辽宁省丹东市的药企能大量供应盐酸异丙嗪。

“心术不正”的顺通医药和华新医药便动起了垄断两家药企的歪主意。今年6月份,顺通制药和华新医药给两家企业开出了252元/公斤的价码,这个价格要比之前两企业的售价高出42%。两家企业自然欣然应允。

同时,为了达到绝对控制盐酸异丙嗪的目的,生产企业还必须签下这样的一份《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首先,两公司分别代理两家企业生产的盐酸异丙嗪在国内的销售。其次,未经顺东制药、华新医药的授权,两家企业不得向第三方发货。

于是,下游68家需要原料药生产复方利血平的制剂企业便成为了待宰的羔羊。发改委查明,顺通制药和华新医药垄断得逞后,便将价格迅速拉升到300-1350元一公斤的价格,并要求企业将投标价格由1.3元抬高到5-6元一瓶,并返利1元。

“没有提那么高。”华新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业务部主任毛世昔反驳称,对于下游厂商,公司只是要求将复方利血平的投标价格由1.3元一瓶提高到1.6元。

“基本药物招标一年一次,价格不可能短期内调整。大幅度提高招标价格的可操作性很小。”国金证券医药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复方利血平作为307种基本药物之一,平均价格在2元附近,利润率并不高,“而如果大幅提高上游原料药的价格,那么下游生产厂家只能停产。”

基药屡屡断供背后

药企停产,“好药”只能消失于市场。而廉价基本药物断供事件也屡见不鲜。前不久,鱼精蛋白的断供曾一度造成全国各地心脏手术的停摆。

中国价格协会的一份报告显示,2002年1月至2007年6月,媒体和地方医疗机构报告的疑为短缺的药品合计为286个品种。 

“一方面是因为基本药物招标价格压的太低。”上述行业分析师告诉记者,基本药物招标“唯低价是取”的原则过度压缩了企业的利润空间,使得原料药以及制剂生产企业的积极性都不高。 

而另外一方面,部分企业通过恶意压低价格中标打压竞争对手,而亏本生产的企业往往并不能保证稳定的市场供应量。 

张建君告诉记者,近年来,原料药生产企业的环保成本逐年加大,人力等其他成本也一再上涨,但是盐酸异丙嗪的价格却已经二十多年没有变化,“没有企业愿意亏本生产。” 

上述行业分析师表示,此次垄断事件中,原料药生产企业共有五家,能够正常供应的仅有2家,下游复方利血平68家企业拥有生产批文,占供应量75%的仅有四家。“控制两家原料药供应商并不难,而一旦控制原料药价格,下游仅有的几家企业随时可能被迫停产,断供事件由此产生。实际上,一些廉价基本药物品种的原料药生产厂家往往比较少,这也给垄断上游市场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 

“此前的断供事件以及垄断事件都暴露出了基本药物招标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  山东大学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教授于保荣认为,基本药物招标制度压低了药品价格的同时也压缩了企业合理的利润空间,降低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间接引起了断供事件的发生,“虽然说是市场负责生产,但是政府应保证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些药物的供应,应在合理的利润率的基础上对招标药品进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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