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朋所售天梭表初步鉴定为高仿

2011-11-21 12:56:02 | 作者: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网

【编者按】高朋所售天梭表初步鉴定为高仿

  备受消费者关注的“高朋网出售假冒天梭表”一事,已由朝阳工商分局团结湖工商所正式立案。

  据工商人员表示,高朋网认为自己没有过错,是供应商提供了假表。但到底是高朋“知假售假”,还是与消费者一样同为受害方?此案或将开启本市首个团购网售假处置的先例。

  天梭初鉴 高朋表为高仿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团购。每天都从邮箱里收到高朋的团购信息,次数多了就想试一试。”记者找到率先向高朋网“发难”的北京消费者李先生。李先生此前购买过天梭表,前不久在高朋网参加团购,又买了一款天梭表。

  10月19日,李先生发现,一款在专柜要3000元左右的天梭经典运动腕表,在高朋团购网上仅需690元即可购买,另外一款天梭石英男表也只卖888元。“冲着高朋的名气,我才敢花钱买这表的。”李先生说,自己付款收货后,发现团购来的天梭表与此前买过的表有明显差异,不仅外包装上印刷图案模糊不清,部分按键失灵,说明书上还有漏字。“做工很差劲,而且质保卡上连销售商的章都没有。”

  李先生找到高朋网咨询,可网站却让他去找供应商,供应商的电话根本打不通。随后,李先生在网上发现,还有其他人发帖述说相同的怀疑和遭遇。“我们就建立了一个QQ群,现在QQ群里反映上述同一问题的消费者有600多人了。”

  记者致电总部在上海的天梭中国公司,其售后服务部经理朱嘉铭说,经过在北京团结湖工商所当面鉴定,高朋网销售的天梭表被初步认定为假货中的“高仿”,由于工商部门需要书面鉴定证书,证实假货与真品之间的“明显差别”,天梭方面顾虑其涉及公司机密和知识产权,因此还需要技术人员进一步讨论,预计到11月底才能出具书面证据。

  半年多高朋工商投诉253件

  “高朋网是今年3月登记的。大约从5月开始进行团购项目销售。”团结湖工商所所长许卫斌透露,从那时起,平均每月都能收到几十起对高朋网的投诉或举报,“全部是不兑现承诺引发的,要么投诉高朋网不及时供货,要么是积分不能按时兑现,或者退款到期不退……截至目前,已累计有253单投诉和举报。”

  记者了解到,高朋网成了团结湖工商所重点规范的“老大难”。仅仅半年多时间,工商部门上门检查指导5次,约见2次,给高朋网下发过1次《行政告诫书》。甚至高朋网的售后服务部门,都是在工商要求下建立的。工商部门还明确要求其对供应商严格把关,加强网站自身制度建设等。但是,如此高频次的工商检查,仍不能遏制高朋网不断增长的消费者投诉,“可见其管理之混乱。”许卫斌感言。

  记者查阅工商部门对高朋网的《行政告诫书》,其中显示,因高朋网多次被消费者投诉或举报,工商部门要求其“要做好消费者投诉事项的解决工作;应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专门机构;设立电子商务网站,标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施方式和解决消费者投诉的处理方式等内容。”而高朋网在6月16日的回执中也表示要“认真解决消费者投诉事项”。

  事实表明,高朋网的改进工作并不到位。许卫斌说,高朋网仅6月份消费投诉量明显减少,此后消费投诉却一再攀高,如9月份最高达到72件。

  退款不退 高朋占压资金?

  “有多名消费者反映,自己参与的高朋团购项目被临时取消,或者迟迟不供货,导致消费者不得不要求退款。”据介绍,高朋网虽然承诺消费者在14个工作日内退款,却迟迟不打款。当消费者无奈找到工商部门投诉后,高朋网表示会接受,但仍需14个工作日才能退款。“往往是一个多月时间,才能退款成功。”

  北京的消费者乔先生6月3日花费48元,在高朋团购了价值千元的话费和租金套餐,此后高朋网取消该活动,消费者的钱却迟迟退不回来。乔先生在7月4日投诉后,才终于在事隔一个多月后,拿回了自己的钱。

  投诉高朋出售假天梭表的李先生说,被曝出售假货后,高朋网方面曾找过自己,表示给消费者200元“补偿”,要求他寄回假天梭表,之后再给200元“补偿”,但遭到了李先生和北京十几名消费者拒绝。“这不是明摆着销毁证据、逃避处罚吗?”李先生说。

  接受记者采访的消费者表示,很多人至今未收到高朋网的退款,这明显有占压资金之嫌。仅以团购天梭表为例,预订的消费者有1600余人,以每人最低690元计算,总数就是110.4万元,以高朋网频频推出团购活动的密度来说,1个月时间可能占压的资金将达到数百万元。“如今短期融资的利率那么高,谁来监管团购网的资金使用啊?”

  专家观点

  高朋网是否知情都应赔偿

  工商人员介绍,由于高朋网声称自己也是假天梭表的“受害者”,并表示要起诉供应商,让工商执法面临难题。到底高朋网是“知假售假”,还是不知假而被动成为侵权者,这些还有待调查取证。

  “根据我国的产品质量法,高朋网即使不知道自己销售的是假货,也要赔偿消费者。之后可以再向供应商追偿。”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高朋网不论是主观上是否故意,客观上都已构成了对消费者的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工商部门也应对团购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

  记者查询我国产品质量法,第33条明确规定:销售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此外,第40条也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合质量要求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对消费者赔偿之后,“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对以假充真的销售,产品质量法规定,执法人员可以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案工商部门如何定性,本报将持续关注。

  新闻链接

  团购网站遭遇诚信危机

  今年3月,被称为美国“团购鼻祖”的Groupon与腾讯合资,成立团购网站高朋网,上线短短三个月时间,高朋网就在全国数十个城市布点,其快速扩张令业界哗然。然而,面对“千团大战”的困局,高朋网的负面新闻不断,先是在抽奖活动中做假,中大奖的竟是自己的员工,之后内部员工对媒体曝料高朋网大规模裁员500人。接着,高朋网遭遇“售假门”,其先是极力否认出售的是假冒天梭表,之后又承认售假,但将责任推给了供货方;此事未了,高朋网又推出团购麦当劳餐券,但麦当劳方面声明未与高朋网有过任何合作。

  业内人士透露,盲目扩张导致人力和市场推广费用的巨大成本已使一些团购网站不堪重负。而居高不下的投诉量,也使一些团购网站面临诚信危机,部分经营不规范的团购网站将被市场无情淘汰。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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