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抵制收购 傅成玉劝谨慎考虑

2011-12-15 23:44:26 |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11月14日,中国燃气公告中表示,有一独立潜在投资者有意投资其较大股权。

  

  新奥能源(02688.HK)与中国石化(0386.HK)167亿港元要约收购中国燃气(00384.HK)遭遇抵制。

  12月14日,中国燃气发表声明拒绝新奥能源与中国石化的报价,认为发起的联合收购要约完全未获邀请、属机会主义性质且未能反映该公司的基本价值,并委托澳大利亚麦格理集团担任金融顾问抵制这起收购。

  而收购发起方中国石化主席傅成玉12月15日在股东大会后对现场记者表示,有关收购要约将对中国燃气及其股东非常有利,他同时期望中国燃气的董事会可谨慎考虑有关交易。

  “对于新奥能源和中国石化的全面收购,中国燃气几大股东执不同意见,譬如像海峡金融是乐见其成,但其它股东如第二大股东刘明辉的意见相当重要。”国内城市燃气行业一位高管告诉记者。

  股东分歧

  新奥能源首席财务官郑则锷在13日下午的电话会议上表示,数月前就与中国石化沟通此次收购,新奥与中国石化的合作有利于双方协同发展。

  11月14日,中国燃气公告中表示,有一独立潜在投资者有意投资其较大股权。然而,新奥能源和中国石化的并购此前并不在中国燃气的预想之列。

  据记者多方了解,此独立潜在投资者为中信集团旗下的中信资本。中信资本上月曾拟以财务投资者身份入主中燃,结果令一直有意染指中燃的新奥及中国石化被迫提早出手。

  “由于中国石化已出手,加之中信集团与央企关系密切,参与竞购的可能性不大。”前述燃气高管称,目前最重要的是获得大股东方面的认同。

  中国燃气的股权极度分散,作为最大股东的韩国SK集团持股9.7%,第二大股东为刘明辉,其持股8%,阿曼国家石油公司持有5.42%的股权;其他股东如印度国有天然气企业GAIL Ltd、亚洲开发银行、国台办在港机构海峡金融以及中国石化。

  事实上,中国石化与海峡金融关系一直密切,在今年4月动议罢免李小云及徐鹰的股东会后,海峡金融曾发声明感谢中国石化投票反对罢免二人,而中国石化未有否认。

  “很多的大股东并不一定会主动退出,每股3.5港元的作价他们认为没有正确反映中国燃气的估值。”前述燃气高管称,国内燃气行业市场高速成长,未来效益可期,部分股东更期望提高出价;部分股东在增发时以4港元/股以上入股,除非达至4.5港元/股他们才会愿意退出。

  据悉,中燃为应对这次收购要约,已聘请麦格理为财务顾问,并表示公司没有与要约方就建议收购条款进行过讨论。市场揣测,这代表中国石化及新奥可能需提高收购价,甚至进行敌意收购。

  中石化的算盘

  由于需要保留25%的公众股,如若全面收购完成,新奥能源将持有中国燃气41.25%的股权,中国石化变身第二大股东,持有33.75%。

  傅成玉表示,新奥能源是城市管道燃气供应商,而中石化就是拥有上游业务的石油及天然气生产商,因此中国燃气与这两家公司合作将有利股东。

  “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审批程序已经开始,我们预计会在明年3月31日前发出正式邀请。”郑则锷说,如果所有的审批手续顺利拿到的话,预计明年年中可以完成交易。

  据了解,交易最终完成需要通过商务部的反垄断调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国家安全审查、发改委、商务部、国资委及外管局等批准、备案登记。

  据悉,中国石化的天然气板块较中国石油小,上游的生产规模仅为中国石油的20%左右;天然气跨省管网和天然气销售量也较中国石油规模小很多。

  “如若全面收购完成,中国燃气的管理最终应该交由新奥能源,而中国石化则负责提供气源。”前述燃气高管分析,新奥能源的盈利远高于中国燃气,其股东回报率为18.17%,中国燃气仅为9.7%,体现新奥能源在城市燃气治理水平。

  该高管同时表示,中国石化2010年天然气产量125亿立方米,相比上年大幅增长约48%,今年三季度同比增长22%,“中国石化更寄望上下游协同,实现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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