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国平安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资本规划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260亿元的A股可转债。
12月20日晚,中国平安(601318.SH,2318.HK)公告称,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资本规划的相关议案,拟发行不超过260亿元的A股可转债。
根据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六年,票面利率不超过3%,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以及保监会批准的其它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在保监会批准后,补充公司资本金以提高公司偿付能力),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后补充公司资本金。
截至2011年10月31日,中国平安集团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70.7%,控股子公司平安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2%,平安财险为171.0%。
以2011年10月31日的数据静态测算,假设本次拟发行的260亿元可转债全部转股,中国平安的偿付能力资本可达到人民币2089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可达194.9%。
该发行议案还需获得2012年2月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保监会和证监会等监管机关的批准。
目前国内转债市场资金比较充裕,中国平安表示,对于此次融资规模和方式,曾进行反复研究和分析,并称兼顾了市场环境、股东利益及公司发展需求、监管审批周期等多方因素。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