酝酿16年 《期货法》“尽快出台”共识已达成

2011-12-30 02:15:06 | 作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现在看,出台《期货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剩下的主要是程序问题。

  

  新兴加转轨的中国资本市场,既面临机遇,也面临各种挑战,

  2011年,挑战似乎是主要方面,沪指全年仅4个月收阳线,却有8个月收阴,前高后低形态,落差近千点,积弱难返的趋势让投资者亏损累累。

  实际上,过去21年,资本从无到有,市场起起伏伏,既有998点沉沦,也有6124点疯癫。

  不过,狂热也好,沮丧也罢,对于资本市场,需要重归冷静和理性,寻找坐标和方向。

  2012年,中国的资本市场不应还是赌场,也不应仍是掠食者的福地。

  本报记者 陈浠 深圳报道

  1995年开始酝酿起草、列入人大立法进程的《期货法》,2011年招来各种“千呼万唤”。

  与其难产相比,1994年开始筹备的《证券法》,早就出台,并已做过修改。

  “除了期货,几乎所有的金融行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都有相应法律。唯独期货业还处在法律缺位状态。”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表示。

  中国期货业协会研究发展委员会主任张宜生在受访时则表达了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解读。

  来自行业代表、研究学者多样化的声音,可为这部迟迟未出的法律的现状,做出更完整注脚。

  《期货法》赶快出来吧!

  2011年12月初,第七届中国国际期货大会上,证监会两任前主席均强烈呼吁尽快出台《期货法》。

  “中国《期货法》是出台的时候了,不能再拖了。”PECC中国金融委员会主席、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认为,中国商品期货市场已运行十多年,股指期货也已启动两年,《期货法》经历九届、十届、十一届人大,他希望并呼吁上下共同努力,争取十二届人大初期《期货法》能出台。

  “希望尽快出台《期货法》。”原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证监会前主席周正庆表示,目前推出《期货法》的时机逐渐成熟,《期货法》的出台是期货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为下一步创新指明方向。

  “尽快出台《期货法》”已成共识。2011年3月,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提交关于加快制订《期货法》的提案,备受业界关注。

  年初的全国期货监管工作座谈会上,时任证监会主席尚福林也表示,“十二五”期间将推动制订《期货法》、修订《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为市场提供良好的法规制度保障。

  证监会也有所动作。

  2011年9月5日,证监会主席助理姜洋在某论坛表示,今年上半年,证监会积极支持最高法院修订发布新期货司法解释,并联合开展法院系统的培训工作,为期货市场进一步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证监会正推进《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修订,同时组织开展《期货法》相关专题的前期研究。

  本报记者从多位期货公司一把手得到反馈,均支持《期货法》尽快出台。“要尽快,尽快!千呼万唤,《期货法》赶快出来吧!”胡俞越告诉本报记者,有了《期货法》,期货市场将更加有法可依,能依法推进市场的完善。目前其他金融行业都有法可依,唯独期货还处在法律缺位的状态。

  “《期货法》不能等到市场完全成熟才来立。有些国家、地区是先立法后实践,比如台湾地区就是先立《期货法》,再依法建立市场,这样的市场更规范。”胡俞越表示。

  他认为,现在看,出台《期货法》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剩下的主要是程序问题。考虑到人大换届因素,明年期货法出台的可能性不大,估计要到下届人大,也就是十二届人大才能出台,2013年后,可能这部法律的制订会加快。

  出台《期货法》急不得

  作为行业协会代表,张宜生认为,出台《期货法》很重要,它与现在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很大不同。

  第一,《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相对层次低一些,而法是超越管理者、被管理者,监管方、被监管方的。有一个法,大家依法办事,管理起来,也很客观,相对来说市场化比较容易发展。但条例意味着行政干预市场的可能性,或者现实性较强。

  第二,没有法律,只有规章制度,对开放不利。人家进来是信法,若只有规章制度,相对来讲,不利于国际化进程,走出去请进来都不容易,特别是对国外大公司及政府层面而言。

  第三,如果上升为法律层面,说明期货市场相对成熟。根据法律,证监会制订管理办法,它不能超越法律范畴。这样市场相对比较健全。期货行业要从大到强,需要法律护航。

  “所以中国现阶段需要《期货法》,这对期货业市场化很重要。”张宜生认为,没有市场化,就不可能国际化,更不可能谈话语权。话语权是市场话语权,而不是行政话语权。

  他强调,当前中国期货行业主要靠行政推动,但期货非常市场化。现在市场最弱的是期货公司,要根本扭转局面,将日前的行政驱动转换为市场驱动,就必须要出台一部法律,大家有法可依,给参与者广阔空间,在法律管辖推动下,大家各司其职,使弱化的市场力量逐渐强起来,这也是种转换。期货市场要完全市场化,还是要有法的支撑,而不仅是条

  例支撑。

  “现在除了证监会和人大,还有一批积极的领导、专家,有一批对此有研究的人,处于调研阶段,搭起立法框架。目前,协会、业界都在征求意见。”张宜生表示。

  他认为,问题提出来,监管层已经看到、听到大家的建议,也想到了。过去只是听和想,但都不说。现在已经到有人说的阶段,这是明显的进步。说明市场强了,有强烈的立法需求。但完成立法,还需很长时间。

  “中国立法程序是先实践后立法,时间不足立法很难。”张宜生表示,《期货法》未出台很大问题是没有金融期货,立法不能描述它。现在虽然出了,但股指期货及与之相对应现货都在证监会管辖范畴,处理较简单。等利率期货、国债期货出来,会涉及银监会、央行等部门,协调就得有更高层法律支撑。当然立法也需要时间,现在抓紧弄,还得三五年。

  “立法以后修改很难,如果说管五年,那么十年以后呢?谁能描述那时候的期货市场是怎么样?比如外资进入要不要提,对其是约束,还是完全放开?外资可不可以独资控制期货公司?对市场操纵怎么定义等。”张宜生提出了上述问题。

  他表示,《期货法》跟《刑事诉讼法》、《公司法》、《证券法》等会有交叉,这些涉及的问题都要依次解决。我们实践已经走得很远,但有些东西还没遇到,但立法不可能不涉及。《期货法》要覆盖期货市场的各个结构,各方面重大问题,还要有很强的前瞻性。

  “《期货法》出台不能太急,要做好功课。既要认真总结20年的发展,也要有很强的前瞻性描绘具有我国特色的期货市场前景。”张宜生强调,现在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虽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但至少能够托住市场。《期货法》立法还是要审慎、严肃、认真,以达成一致广泛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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