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目前上海金陵的三名独立董事孟荣芳、孙金云、陈隽玮对董秘被轮岗事宜甚感为难,均未表态。
仪电控股“董秘轮岗制”再起波澜。(详见本报2012年2月2日《原广电信息董秘履新广电电子仪电控股欲行“董秘轮岗制”?》)
2月6日,上海金陵(600621.SH)董秘陈炳良再上书,反对被轮岗,这已是其第三次就此事上书;当日,上海证监局约谈上海金陵董事长毛辰之后,上交所发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月7日之前“就本次拟解聘尚在任职期内的董事会秘书事项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
此前,广电电子(600602.SH)公告称,原董秘胡之奎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聘任赵开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是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下称“仪电控股”)酝酿已久的旗下上市公司“董秘轮岗制”实施的第一步。
但阻力随之而来。本报记者独家获悉,上海金陵大股东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鑫置业”)决定免去陈炳良董秘职务,推荐胡之奎赴任新董秘;上海金陵董秘陈炳良则坚决反对被轮岗,并已就此事三次上书上交所,二次上书上海证监局,上海证监局与上交所均有较快速的反应。
2月6日下午,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上交所公司管理部发给上海金陵《关于对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显示,其对仪电控股“董秘轮岗制”表示关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上交所公司管理部要求上海金陵按照上述规定,就本次拟解聘尚在任职期内的董事会秘书事项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并要求公司于2012年2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董秘“乾坤大挪移”
如果仪电控股的设想得以实现,其旗下上市公司的董秘将现“乾坤大挪移”。
目前仪电控股旗下有四家上市公司,分别为广电电子、上海金陵、飞乐股份(600654.SH)、飞乐音响(600651.SH)。仪电控股对上述上市公司的控股比分别为30.07%、26.62%、12.92%、11.66%。
在赵开兰介入之前,这四家公司的董秘分别为胡之奎、陈炳良、刘仁仁、叶盼。
“按照仪电控股的想法,原广电信息董秘赵开兰赴任广电电子,胡之奎转岗去上海金陵,陈炳良被调去飞乐股份,刘仁仁准备退休,飞乐音响董秘不变。”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不过截至截稿为止,此说法尚未得到仪电控股的确认。
公开资料显示,刘仁仁女士为飞乐股份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其生于1956年,在飞乐股份的本轮任期到2012年12月25日结束。
“刘仁仁已到退休年龄,随时都可以办理退休。”上述知情人士称。
原本,在胡之奎“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而赵开兰履新广电电子之后,下一步棋,该是胡之奎调任上海金陵董秘。
但这并非多米诺骨牌游戏,仪电控股“董秘轮岗制”遭遇阻力——上海金陵董秘陈炳良坚决反对被轮岗。
公开资料显示,陈炳良生于1955年3月,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仪表电讯工业局主任科员,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陈是第一、第二届上海十佳董事会秘书之一。陈炳良在上海金陵历经七届董事会,任职时间近20年,本届任期自2011年4月19日始,到2014年4月18日结束。
而受陈炳良反对被轮岗影响,胡之奎遭遇“轮空”就在情理之中,他本人目前仍在广电电子配合赵开兰继续做好交接工作。“本人服从广电电子董事会的决定。”2月1日胡之奎曾对记者表示。
大股东决定“免去”董秘职务
目前上海金陵的大股东是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由原上广电房产公司翻牌而成),该公司于2011年8月成立,据国资委网站信息,其成立标志着仪电控股第一个产业集团的诞生。
据上海金陵2011年12月7日晚间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在仪电控股与华鑫置业进行对上海金陵的国有股份划转事项之前,仪电控股持有上海金陵1.39亿股股票,占股比例达26.62%;本次股份划转后,仪电控股不再持有上海金陵股份,华鑫置业由此成为上海金陵的控股股东,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但此次股份划转不改变实际控制人(仪电控股100%控股华鑫置业),被划转股份性质也不发生改变。
据本报记者独家获得的陈炳良2011年12月23日呈交给上海证监局与上交所的《紧急报告》,2011年12月19日晚,仪电控股副总裁、华鑫置业党委书记、上海金陵董事长毛辰约陈炳良谈话,提出仪电控股将实行公司董事会秘书交流轮岗制度,要求陈炳良去飞乐股份任董事会秘书。
陈炳良当即表示反对,并表示他本人正在正常任职期间,更无自动辞职之意愿。毛辰则表示回去做做工作,再作考虑研究。
但反对并不起作用。
2011年12月21日上午,上海金陵大股东华鑫置业党委召开党委会,通过同意推荐胡之奎为续任董秘的决定。
2011年12月22日晚,毛辰要求陈炳良启动召开董事会的程序,审议调整公司董秘事宜。
本报记者另外获得的华鑫置业2011年12月23日发给上海金陵《关于推荐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函》显示,“华鑫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决定:推荐胡之奎任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同时,免去陈炳良董事会秘书职务。请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免去”二字,尤为扎眼。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是否有权利直接“免去”上市公司董秘,这是否违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第3.2.9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秘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该及时向上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此处涉及的相关规定还有——《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公司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按上述规定,作为大股东的华鑫置业发给上海金陵的上述函件中,“免去陈炳良董事会秘书职务”难说有“充分的理由”。
“大股东推荐董秘人选可以,但直接要求‘免去’原董秘,又是在正常任职期内董秘,行政意味未免太过,这样一份函件有无视上市公司规则嫌疑。”一位上市公司人士表示。
或许也感觉到所发函件不妥,华鑫置业随后收回上述函件。
“(以上之行为)属于对正常履职的董事会秘书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此种做法已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履职,请予以监管、关注。”陈炳良在上述《紧急报告》中表示。
上交所追问解聘理由
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上海金陵的三名独立董事孟荣芳、孙金云、陈隽玮对董秘被轮岗事宜甚感为难,均未表态。
据陈炳良2012年2月6日第三次呈交给上海证监局与上交所的《紧急报告》,2012年2月3日上午,陈炳良接到毛辰的邮件信息和电话通知,要求陈炳良安排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调整董秘事宜。
邮件信息中,毛辰表述:“伟梧总经理、民伟副总(应为华鑫置业总会计师)、斌(应为炳)良:经商议,提议在2月9日上午在金陵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议题为调整公司董秘事宜,具体议题内容请民伟副总提供,请伟梧总经理和斌良与各董事确认会议时间,并在2月6日前发出会议通知。谢谢!”
实际上,在收到陈炳良的《紧急报告》之后,上海证监局、上交所均有所行动。
在陈炳良2011年12月23日呈交第一份《紧急报告》后,12月26日,上海证监局便约谈毛辰,进一步了解情况。上交所随后也约谈了毛辰。
2012年2月6日,上海金陵董秘陈炳良第三次上书,当日下午,上海证监局约谈了毛辰。随之,上交所发函给上海金陵进行问询。
据记者获得的上交所公司管理部发给上海金陵《关于对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问询》,该部称,“近期媒体上有大量关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将在集团内四家上市公司实施‘董秘轮岗制’的报道,我部对此表示关注。”
“据悉你公司将于近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调整公司董秘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请你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就本次拟解聘尚在任职期内的董事会秘书事项提供充分、合理的理由。请公司于2012年2月7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上述公函称。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