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拍协为何反对司法网络拍卖 因背后存80亿利益链

2012-07-12 13:05:17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  浙江省高院通过淘宝平台公开拍卖,本是一件超过九成网民都认可的好事!可却因为某些民间机构的质疑,再度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日...

 

  浙江省高院通过淘宝平台公开拍卖,本是一件超过九成网民都认可的好事!可却因为某些民间机构的质疑,再度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

  日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欧阳树英公开表示,“淘宝网并不具备拍卖资质。此外,浙江司法拍卖与淘宝的结合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新规要求。”他表示,淘宝网是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经营范围并不包含“拍卖”,因此很有可能因此损害买家权益。

  不过,记者了解到,在此次网络竞拍活动中拍下宝马车的吉林辽源买家表示,过去的小范围拍卖活动自己很少能接触到,也提前做了很多准备参与此次的淘宝公开拍卖,对结果非常满意。

  上海市天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崇华也通过微博表示,“执行的本质是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而不是拍卖行从中获利的权利。”业内人士也认为,司法拍卖首先应该保持债权人的利益的最大,目前网下拍卖猫腻多,往往不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拍卖主体的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代理的关系来解决。

  “中拍协”发起所谓的“护法运动”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或许可以通过欧阳树英的公开言论发现一二。他表示,国内拍卖企业“早已”拥有合法的线上拍卖平台,该平台自去年11月以来,截至今年5月份拍卖标的1900多件,成交额超过15亿元。

  拍此前“中拍协”公开发布的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法院委托拍卖业务占整个拍卖行业比重的13.2%,估算整体成交额约826亿左右。而具业内人士分析表示,目前拍卖行、拍卖公司在整个拍卖过程中收费10%左右的佣金,也就是说过去一年中司法拍卖为各种拍卖行和公司创造了超过80亿元的利益。

  由此可见,淘宝网为浙江省高院提供的技术服务动了某些行业、以及某些人的巨大利益。对于中拍协和拍卖公司来说,司法拍卖是个来钱的“生意”,淘宝网的“零佣金”模式或许会让一些即得利益群体无肉可食。

  与此同时,中拍协还错误的应用了法律条款。有法律界人士称,拍卖法的第2条 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拍卖企业进行的拍卖活动,法院非拍卖企业。非经营行为,不受拍卖法的约束!且淘宝网在拍卖中没有收入任何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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