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味维权研讨会在京召开 专家呼吁尊重消费者知情权

2013-06-08 17:11:02 |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者按】  中国经济网6月8日讯 口味维权在国内尚属新概念。然而就在两个月前的4月份,先后两起不同地区消费者向广药王老吉发起的口味维权,成为2...

  中国经济网6月8日讯 “口味维权”在国内尚属新概念。然而就在两个月前的4月份,先后两起不同地区消费者向广药王老吉发起的“口味维权”,成为2013年出现的消费者维权新形态。在《食品指南》6月6日举办的“口味维权”新思考专题研讨会上,来自经济和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分别对这一消费者维权新形态展开了讨论。“口味也是消费者相当看重的产品的一部分,消费者在此上的权利应当得到足够尊重。”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肖江平在会上表示。

  “口味维权”事件缘起

  家住山东济南的刘先生于今年春节期间在济南华联超市购买了一箱广药王老吉红罐凉茶,当时看到外观包装与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包装一模一样,旁边的广告语“185年独家秘方正宗凉茶王老吉从未更名”等宣传信息后,便买了下来。但饮用中刘先生发现,现在的红罐王老吉凉茶口感与原先的完全不同,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一怒之下便将广药王老吉告上了法庭。4月2日,刘先生起诉广药王老吉“虚假宣传”诉讼一案,在山东历下区法院正式立案。

  类似的事件也发生在辽宁。4月初,沈阳消费者吴女士在沈阳中街兴隆大家庭超市购买了一箱广药王老吉红罐凉茶,但发现口感、味道与原来有很大差别,认为被骗,故一纸诉状将广药集团下属公司广州广药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因广告语等错误引导导致的错误购买损失,目前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口味能否维权

  在“口味维权”专题研讨会上,与会专家认为,口味,其实也就是配方的直观感受,配方是产品的一部分,是决定产品属性的关键。消费者感觉口味变了,但没被告知,这就是生产者的懈怠。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研究员周新军表示,产品口味发生变化,必然会引起消费者的反感甚至抵制。这有先例可鉴,在1985年轰动美国的可口可乐改配方事件中,改变百年传统配方引起了消费者的巨大反感与抵制,并最终使可口可乐公司重用原来配方。

  上海大学经管学院教授、品牌广告研究中心主任张祖建表示,口味维权的出现,是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进步。“口味维权”维护的不仅仅是口味,还有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享有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结社权、获知权、尊重权、监督权等9项权利,知情权就是其中重要的一项。

  《销售与市场》杂志副主编陈思廷表示,随着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人们的消费结构、消费水平不断提升,消费者的投诉也在变。“广药王老吉在外包装上标出配方未改变的信息,但消费者却感受到口味发生了变化,王老吉应做到进一步明确义务。”

  企业如何应对“新维权”

  陈思廷认为,上述两起案件,也对企业提出了新要求和新警示,企业不仅要产品质量,也要口味,因为产品还具有记忆和情感的属性,要尊重消费者的情感需求。

  与会专家指出,当产品发生了变化,作为生产厂家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有关标志,让消费者能够辨别,把选择的权利交给消费者。当红罐王老吉的实际生产者已经发生变化时,广药王老吉有义务向消费者说明这一情况,否则就极易落入以“商业混同”谋不正当利益的质疑声,这将对品牌本身造成损害。

  两起“口味维权”案最新进展

  济南案件:4月初立案,4月~5月,广药王老吉先后分别向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试图将案件移往广州(广药王老吉所在地)审理,但该主张被两个法院驳回。原定于5月23日开庭的案子被一再拖延,其间,原告刘先生还接到威胁其撤销诉讼的恐吓电话。目前该案开庭时间未定。

  沈阳案件:也因广药王老吉提出管辖权异议,目前开庭时间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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