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奶标准优于任何国家?现代牧业广告遭调查

2013-07-24 16:42:12 | 作者: 来源:新华网

【编者按】  产品大外包装上"优于世界国际标准的中国牛奶"的字眼非常醒目。业务员宣传包装上面打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和验证...

产品大外包装上

 

  产品大外包装上"优于世界国际标准的中国牛奶"的字眼非常醒目。业务员宣传包装上面打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和验证完之后才(印上去)的。 (南海网记者陈丽娜摄)

  近年来,三聚氰胺、奶源危机、“皮鞋”老酸奶等屡屡曝光的“牛奶问题”正敲打着人们对国产奶制品的信心,老百姓都不知道选啥牌子的牛奶了。任何一件乳制品安全事故都会引发消费者的高度重视。因此有些商家为了迎合了部分消费者认为越贵越好的心理,重塑消费者信心,相继推出了各种高端乳制品,先不说这些高端乳制品的产品质量是不是真的与众不同,但其中一些产品的包装确实是吸引了不少消费者的眼球。

  近日就有一款号称“优于世界所有国家标准”的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纯牛奶进入海口市场让部分消费者产生质疑,那么该产品到底是不是如包装上宣传名副其实的,南海网记者进行了调查。海口工商部门表示:目前“现代牧业”还没有能提供权威部门允许他用这句绝对会用词的依据。按照法律法规,不可能有任何一家权威机构有权利授权他们发布这则广告。

  市民:吐槽"优于世界所有国家标准"属作假

  7月4日—7月16日,南海网记者走访海口各大街头,市民对该产品包装上使用的宣传用语,得到的回答多是“企业太不负责任”、“怎么可能”!

  “优于世界所有国家,我不知道它这个标准是哪里来,给我带来的困惑就是这种,它写广告上我还能理解,但是印在产品上那就是作假,你比澳洲国家标准高吗?你拿出证据来,拿出国家的检测报告出来,你的标准在哪里,这句话我不服,我买了肯定要去告你。”海口市民符先生说。

  “我选购牛奶的时候只要真实就行,选择实实在在的品牌不需要夸大。”市民王小姐告诉记者。

  “这两天我也收到一条短信说海口也有卖这个品牌的牛奶,我刚想买一箱试试。但是外包装上的一句话,让我对这个产品产生了质疑。希望厂商能给个解释,我觉得该产品有误导我们消费者的嫌疑。”市民韩先生说。

  记者调查发现,海口消费者对该产品宣传的"优于世界任何国家标准的中国牛奶的真实性质疑态度浓厚。

  业务员电话中号称:牛奶指标高于欧盟,高于世界任何国家的一个标准

  7月4日上午,南海网记者根据韩先生短信上的销售电话拨打了过去,面对记者的询问,销售人员对这款产品可谓是赞誉有加。并且在介绍的同时还给记者发送了大量产品的相关资料图片。

  “咱们的包装箱上打了一句话"优于世界国际标准的中国牛奶",那么为什么我们的产品包装上能打上这句话?首先我们的品质它一定是最高的,牛奶好不好要看量化的一个指标,(我们的牛奶指标)高于欧盟,高于世界任何国家的一个标准。”面对记者的询问,该名销售人员对该产品是好好夸赞了一顿,并称目前海口这部分产品都是从安徽肥东厂家生产加工过来的。

  而在记者接收到的一则宣传照片中,“世界顶级牛奶”这样的宣传用语十分显眼,与此同时315记者调查发现,这款款牛奶不仅仅采用了手机营销的模式,海口部分超市也开始大量销售了。

  海口业务代表:现代牧业纯牛奶品质好于特仑苏

  7月4日上午,记者根据地址走访了位于农垦路上的几家超市,但奇怪的是均未见到这款牛奶的“踪影”,而超市零售商们只是表示知道这款牛奶最近进驻海口,目前正在谈合作,是否让该产品进驻超市,他们还得进一步研究。看来这款“优于世界所有国家标准”的高端牛奶还真不好找,可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记者在丘海一横路的新源泰超市发现了这款牛奶的“踪影”,这款产品被摆在了乳品区最显眼的位置,并且已经开始销售了。

  一走进这家超市,这句标在现代牧业产品包装上的宣传语“原奶标准优于世界所有国家标准”着实抢镜。同时这款产品在宣传展板上还号称:”世界顶级牛奶”,当然了,这价格在同类型乳制品中也算是昂贵的,一箱69元。就在调查暗访的过程中,恰巧遇到了一位正送货过来的经销商业务代表,在他们的口中这款产品绝对称得上是大神级的产品,那叫一个好啊!

  海口经销商业务代表:牛奶品质好不好最关键要看指标,它的指标一定要高于世界的一个国际的标准,(现代牧业纯牛奶)品质要好于特仑苏。

  记者:(包装盒上的)“优于世界任何国家标准的中国牛奶”,这个是由机构评定还是由你们来评?

  海口经销商业务代表:这个不是我们自己去评定的,包装上面打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是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和验证完之后才(印上去)的,不是说你想打什么话都能印上去。

  工商立案调查:要求暂时下架封存

  为了核实该包装物内容的情况是否属实,以及是否有相关权威部门批准该商家使用此广告语言,7月5日,辖区海港工商所进行了调查。

  工商:你要提供材料证明你的包装上的用词是有权威部门批准的。

  记者:这句话是什么部门批准你们使用的?

  经销商:国家啊,我们包装上的每个词、每句话都不是自己私自杜撰上去。

  当记者提出是否有相关证明材料的时候,这名经销商业务代表却跟记者打起“太极”,宣称总公司才有。

  最终,海港工商所的执法人员要求对该产品下架封存。“检查中我们发现该牛奶其它的证照都是齐全的,相关检验报告都有,但是唯独就是广告用语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这个我们立案调查。”海港工商所的相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

  而超市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该产品既然出自大公司,价钱又那么昂贵,的确没有怀疑过产品包装上这句话的真实性。

  记者多次与该产品总部厂家联系现代牧业仍未有回应

  随后记者根据海口这名业务代表提供的电话,几次与该产品华南地区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总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但是对产品包装上的宣传用语,对方的回答也是含糊其辞。并称记者稍作等待,会有专人解释回答市民的质疑。

  第一通电话(华南大区相关负责人余经理):稍等一会儿,我让我们这里的相关部门跟你回复。

  第二通电话(华南大区产品宣传相关负责人):如果你是要采访我们,我会安排一个人接受你采访,如果你是要咨询的话,你可以上网去查,我就这样子回答你。

  第三通电话(现代牧业厂家):我们有专门回复这个问题的一个单位,因为我们对外有统一一个部门来回复,稍后他们会跟你联系。

  就在发稿之前,记者一直未接到公司给出的任何答复,记者多次拨打对方的电话,却都是无人接通。既然商家代表对自己的产品是振振有词,既然号称能有相关证明材料,那我们就希望对方能够主动出示证明材料,让广大消费者能够放心购买产品。

  工商:不可能有任何一家权威机构有权利授权他们发布这则广告

  7月8日,现代乳业海口地区的业务代表要来工商部门接受询问调查,得知这一消息记者再次来到海口市海港工商所。

  “目前,我们按照《广告法》第四条,涉嫌虚假宣传,运用“最佳”等绝对会用词误导消费者立案”。副所长说,目前根据材料,产品质量目前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是产品外包装上用词涉及违反广告法,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步会通过调查取证,根据情节进行处罚,逐级向上级汇报,对相关的产品通知各辖区进行下架封存。最严重的处罚就是按照法规的规定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处罚。

  就在记者的采访中,这名海口业务代表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宣传总公司传真给他的《现代牧业关于“原奶指标优于世界任何国家标准”宣传用语的说明函,称这是总公司对此事件的回复。而记者发现,这份说明函上的时间落款为2012年12月28日,是针对《中国食品安全报》报道的一份说明函。上面写着“我们的企业标准和对消费者的承诺是严肃的,优于可供检索的世界所有国家标准,各国牛奶标准是公开的,量化的,所以不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

  “我们对媒体都是同样此口径的。我们的外包装和产品包装都是申请专利过的,肯定是国家授权了我们才敢生产,其它的一些相关问题,你们可去问总公司或者厂家。”海口经销商的一名业务代表说。

  记者提出,这份说明并不是针对海口消费者对产品质疑的回复说明,企业应该对消费者负责。海口经销商这名业务人员始终坚持让记者自行去找总公司,按照销售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尝试联系现代乳业的相关负责人,可是一连几天都联系不上,联系企业客服也没有给记者做出正面回复。那么这样一份2012年12月28日,是针对《中国食品安全报》报道的一份说明函,是否能够把问题解释清楚?

  “目前他们还没有能提供权威部门允许他用这句绝对用词的依据。按照法律法规,不可能有任何一家权威机构有权利授权他们发布这则广告。”海港工商所符所长说。

  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这是一种欺诈行为

  7月16日,中国打假第一人王海在接受南海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现代牧业纯牛奶(使用这样的宣传用语)很有可能就是一种欺诈行为,贬低其他产品。其次,王海认为蛋白质含量比别的产品都要高,就不排除非法添加的问题,消费者选择要慎重。

  南海网记者组7月18日报道

  

产品大外包装上

 

  现代牧业纯牛奶产品包装上的宣称“原奶标准优于世界所有国家标准”,让海口市民质疑。这个标准到底是怎么来的?(南海网记者陈丽娜摄)

  

产品大外包装上

 

  超市内,宣传展板上“世界顶级牛奶”这样的宣传用语更是抢镜。(南海网记者陈丽娜摄)

  

产品大外包装上

 

  目前,辖区海港工商所已立案调查,并要求辖区内有销售该款产品的超市全部下架暂时封存。工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可能有任何一家权威机构有权利授权他们发布这则广告。(南海网记者陈丽娜摄)

  

产品大外包装上

 

  海口一业务代表给记者出示了一份宣传总公司传真给他的现代牧业关于“原奶指标优于世界任何国家标准”宣传用语的说明函,称这是总公司对此事件的回复。而记者发现,这份说明函上的时间落款为2012年12月28日,是针对《中国食品安全报》报道的一份说明函。业务人员却称对媒体都是同样此口径的。

  http://www.hq.xinhuanet.com/news/2013-07/24/c_11666554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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