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1月底东北降下了2013年的第一场大雪,通化商人蔡发依然每天都会去自己投资的蔬菜批发市场看看,这个让其投资过亿元的批发市场多年来一
11月底东北降下了2013年的第一场大雪,通化商人蔡发依然每天都会去自己投资的蔬菜批发市场看看,这个让其投资过亿元的批发市场多年来一直是他的心头之痛,原本定位跨区域中心市场,在经历近10年改造后,变得一片荒芜,如今,城市外围新的蔬菜批发市场已经在建设中,而蔡发却陷入了原来市场的资产纷争。
记者了解到,这个曾经被当地政府寄予厚望的集市场建设、棚户区改造为一体的大项目,由于牵涉企业改制、经营环境变化,以及政策定位等问题,导致社会投资者血本无归,而且引发了一系列资产争夺的诉讼。
艰难的改造
记者了解到,为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改造,通化蔬菜批发市场(下文简称蔬菜公司)承诺改造完成后,给予投资者经营、管理市场房产和商业建筑的权利,以回报前期投资。
在记者拿到的通化市发改委给吉林省发改委提交的《关于上报通化市蔬菜批发市场信息系统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通市发改财字【2006】230号)中,蔬菜市场被定位为“市区唯一一家规模较大的市场,承担市区45万人口和郊区5万多人口的吃菜任务,经营范围辐射周边20多个小城镇,因此我市现有的蔬菜批发市场的时机供应范围是跨行业区域的,辐射人口达70多万人。”
2004年7月7日蔬菜公司作为甲方与作为乙方的大连商人聂凤宝签订了《联建协议》,约定乙方投资约6700万元,改造蔬菜市场,建成的门市、住宅和库房乙方自行销售和管理。
当年11月通化市拓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始与宝丰实业合作,拓宇公司的法人代表成为聂凤宝正式的合伙人,于是蔬菜公司与聂凤宝、蔡发签订了新的《联建协议》(下文称“新协议”),新协议中除了明确乙方施工占用甲方1800平方库房、补偿人民币380万元之外,还新增了乙方投资建设门市、住宅及库房的总面积为6000平方米。
“之所以约定6000平方米,是因为我们算过合理的利润空间,也是害怕以后改造面积再发生变化。”11月底蔡发对本报记者表示,由于是先投资后通过房屋经营收回成本,作为多年的房地产商人,他十分看重改造的面积。
但后来,改造面积确实发生了变化,从最初的6000平方米,变化为后来的32000平方米。据蔡发介绍,在新协议签订时,政府的规划并没有确定,等确定的时候才知道只有32000平方米。
蔡发告诉记者由于是赔本买卖,改造工程一度停滞。2006年通化市启动了棚户区改造,蔬菜公司区域动迁土地面积为57000平方米,拆迁后全部由土地局收回,之后实际出让给蔡发的土地面积为24000多平方米,土地出让金为550万元。
之后,拓宇公司完成了23000多平方米的回迁房建设和18000多平方米的门市、商场、库房建设,这与新协议中约定6000平方米的改造面积相距甚远,但拓宇公司的继续改造遇到了阻力。
改制引发“空转”
阻力主要来自改制后的蔬菜公司,据了解,通化市蔬菜公司的改制几乎与改造同步,可以说改造是在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框架下进行的。随着动迁和施工难度加大让拓宇公司至今已投入了近亿元资金,但蔬菜公司拒绝履行合同,甚至阻挠施工。
据了解,主导蔬菜批发市场改制的马云全是原通化市商务局副局长,他于2003年挂职下派到蔬菜公司任经理,改制后,马成为了通化市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
蔡发认为蔬菜市场改造后的长期萧条与改制有很大的关系,由于接手的经营者一心想着腾挪资产,管理不善,招商不力,导致整个市场很难吸引商户。而同时,在城市外围的新市场已经形成规模,政府对二者并没有明确的定位,对于这个“荒废”的蔬菜公司既没有明文放弃,也没有伸出援手。
根据吉林省发改委出具的《2007年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专项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投资计划表》显示,蔬菜市场改扩建项目应在2008年完工,但至今仍未建完,部分原有建筑仍未动迁。
据了解,目前通化市的蔬菜批发交易已经大部分转移到了新站批发市场,原先的批发市场沦为了早市,只是为周围的居民服务,已丧失了批发的功能,而原本为批发业务兴建的门市、库房已经闲置多年。
2012年拓宇公司已经将最大的商场改造成了旅馆和洗浴中心,“借着长白山旅游,夏天的生意还可以。”蔡发说。
11月底,一场大雪过后,记者在现场看到,蔬菜市场上除了早市有零星的菜贩经营外,全天都处于荒芜的状态,一位菜贩告诉记者,早市的经营者都是从别的批发市场过来的,做的周边居民的零售生意,“这个批发市场早就没人了,一直建不起来,原来的商户都搬走了。”
资产纠纷
由于蔬菜公司不能交付剩下的房屋,拓宇公司市场改造达不到新协议约定的要求,2010年8月拓宇公司向通化市东昌区法院起诉蔬菜公司,并将通化市兴达塑料厂列为第三人,要求蔬菜公司倒出尚未倒出的库房622.96平方米,东昌区法院一审拓宇公司胜诉,通化市中院二审蔬菜公司胜诉。
由此,拓宇公司与蔬菜公司开始了资产争夺的序幕。
2012年5月蔬菜公司向通化市中院起诉拓宇公司和辉南公司,要求他们偿还占用的土地使用面积10690平方米(折合人民币224.49万元),偿还回迁面积1326.92平方米(折合人民币540.55万元)。而拓宇公司则提起反诉请求判令蔬菜公司履行2004年新协议交付拓宇公司仓库773.98平方米,并退还拓宇公司补偿款349.87万元及利息。2013年10月通化中院一审判拓宇公司败诉,拓宇公司随后向吉林省高院提起上诉。
据了解,上述问题牵涉的都是2004年11月签订的新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其规定了拓宇公司建设动迁占用蔬菜公司土地及所有仓库,补偿面积为1800平方米库房。
蔡发认为,在实际操作中蔬菜公司并没有履行合约向拓宇公司提供土地,拓宇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是依法通过国土局出让程序获得,因此不存在补偿土地的问题。而且协议规定的库房建设处至今也没有动迁,根本没有库房可补偿。目前该诉讼的二审尚未开庭。
“问题的重点还是市场运营情况太差,大家都没有什么钱可赚,只能在资产上打主意了。”一位与蔡发和马云全均熟悉的当地政界人士这样解释二人的矛盾。
“马云全用于改制的钱是项目改造的前期款项,在改之前这笔钱属于国有资产,马云全用这笔钱充当私人企业注册资本,就是涉嫌侵占国有资产。”蔡发表示,当初按照最初的约定,聂凤宝将380万元汇入蔬菜市场的账户,而他掌握的资料显示,马云全用该补偿款安置蔬菜市场的职工,又用200万元偿还了蔬菜市场欠华融公司的欠款,剩余的70万元则被用作为马云全等股东的注册资本到工商部门注册了“通化市蔬菜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自2011年以来,蔡发已经持续向国家发改委、吉林省检察院、通化市纪检委、通化市检察院和通化市公安局举报自己掌握的千万国有资产被侵占的犯罪情况。目前,检察机关对此事的回复是“还在调查中”。
对于上述情况,记者致电马云全求证,对方以没有时间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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