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P2P模式在中国发展的过程中,担保公司是最早一个进入P2P体系的民间金融机构,我想大家也在论坛里,在群里,见过各种对担保公司的讨论和评价,讨论担保公司靠不靠谱,能不能承担担保责任啊等等的,作为一个半吊子专业人士,撸主每次见到这种讨论时,只能笑而不语,因为大部分的讨论,都如本山大叔说的,跑偏了!
今天笔者就和大家详细讲一下,担保公司和P2P平台之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
这件事得先从担保公司的业务模式开始开讲:中国的担保公司分为两类,一类是融资性担保公司,简单点讲就是有牌照,银行认可,可以进行银行贷款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另外一类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简单点讲就是野鸡公司。
先讲融资性担保公司,上一篇我用一个词总结过小贷公司在中国金融机构中的定位:尴尬,那用另外一个词形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的定位,就是悲催。在中国,你要开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的流程是这样的,首先,你得有一大笔钱(在北京,基本是一个亿起步吧),然后存在一个监管账户里不能随便动,然后经过一系列及其复杂的审批手续后,你可以拿到一个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牌照(以北京为例,目前有牌照的67家),拿到牌照后,你就可以从事担保业务了,以银行贷款的担保业务为例,目前的行价是每笔担保业务保费费率是担保金额的1.5%-2%, 但是,按照金融局的监管规定,每笔担保业务,你得把保费的50%+担保金额的1%存入到一个监管的保证金账户,不能动,保费的50%+担保金额的1%合计是多少,正好是担保金额的2%, 也就是说,融资性担保公司正儿八经开展担保业务,一分钱活钱都见不着,但同时,现在银行和担保公司签的都是刚性兑付的合同,也就是说借款人一旦还不上款,担保公司必须第一时间无条件替借款人先还钱,久而久之,担保公司的老板们就不干了,心说你麻痹老子花这么多钱开一个担保公司,原来就是替银行背黑锅的,挣不着钱不说,风险还全是我抗,各位同志可以设身处地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担保公司的老板,你不缺钱,你又有足够多的贷款客户资源(担保公司天天接触的都是贷款客户),你又有足够强的风控能力(担保公司的风控能力甚至比银行还强,因为客户还不上钱,银行现在都是直接找担保公司,不找客户),你会怎么办?不用过大脑都知道,自己放贷啊!但是,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公司是不能放贷的,但是,在聪明的中国人面前,这些法律规定顶个毛用,老子想个办法绕开就是了,基本的模式,大家可以参考上一篇小贷公司的打法,就是,老子不放贷,老子“推荐”债权到P2P平台,然后收取一个高额的中介费和担保费,殊途同归,本质上来讲,就是P2P平台批发资金到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放贷而已。
讲到这里,大家可以记得如果选择P2P平台的第二点原则了,在P2P的产品结构中如果出现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影子,那95%以上的情况是,这笔资金实际上是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操作的,如果你要确定这笔投资的安全性,不是要盯住P2P平台,而是要盯住那个融资性担保公司。
如果从资金安全性的角度考虑,担保公司来操作这笔资金相对还是比较安全的,因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牌照拿下来不容易,基本上谁都不会因为一个几百万或者一两千万的的业务,把这个牌照丢了,而且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风控能力在那里摆着呢,也是吃饭的家伙,只要你能确认这个融资性担保公司和P2P平台的合作是真实的,基本上资金风险就不大了。
说完了融资性担保公司,再说非融资性的担保公司,对于这一类公司,我的态度是,市场上99%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几乎没一个是正儿八经干担保业务的,原因很简单,刚刚讲了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银行贷款担保这种最优质的担保业务都赚不着钱,那你还能指望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来当活雷锋?所以,在P2P平台中,如果你发现承担担保义务的担保公司是非融资性的,有多远赶紧跑多远,千万别沾,如果大家看新闻联播的话,1月7日的时候,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法制办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要在8月份之前清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可以预见的是,8月份之前会有一大批非融资担保公司要挂掉,我建议各位看官尽快去看一下自己的投资组合里,有哪些是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承保的,如果有,尽快脱手,要不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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