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招股书开始提示股利分配 现金分红比例仍偏低

2017-01-06 12:14:08 | 作者: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编者按】在目前已重点提示股利分配政策的5家公司招股书中,均确定了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受到更多重视。

  

  出台相关措施来提升上市公司分红水平,被认为是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的“第一把火”。而在本周即将上会的IPO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比例”就已经被作为重大事项进行提示。

  在目前已重点提示股利分配政策的5家公司招股书中,均确定了现金分红政策,现金分红受到更多重视。但从现金分红比例来看,却基本在10%的较低水平。

  如千禧之星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表示:“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仅有苏州通润驱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更高的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五,或者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七十五。”

  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近日指出,监管部门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措施从方向上来说是正确的,但可能远水解不了近渴。华生指出,从我国上市公司的现状来看,剔除金融股和一部分大企业,市盈率水平大概在30倍以上。因此对于90%以上的上市公司来说,30倍的市盈率相当于收益率不超过3%,即使全部利润拿出来分红对投资者的吸引力也很有限。而按照国际惯例,上市公司一般会拿出百分之四五十的税后利润进行分配。这样来看,国内股市每年分配的平均水平收益率不会超过1.5%,并不会改变目前股票市场投资回报的整体状况。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认为,证监会相关措施有利于营造出鼓励上市公司分红的良好市场氛围,但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自身需要更加重视经营管理,最终通过提高公司的利润水平来提高分红水平。

  实际上,有统计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平均每股分红金额分别为0.08元、0.09元和0.13元;三项指标都已呈现出上升趋势。

  另外,将在A股和H股市场同时上市的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也显得比较特别。新华人寿表示,公司将在2012年9月30日前实施完毕不少于人民币10亿元的特别分红。不过,截至201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86.58%,未达最低监管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可对新华人寿采取限制向股东分红等措施。但新华人寿也同时预计,若完成A股及H股发行,其偿付能力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不会因此构成特别分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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