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中新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改委18日披露了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该意见明确了企业家参与制
中新社北京9月18日电(记者 周锐)中国国家发改委18日披露了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明确了企业家参与制定的政策范围:在编制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和改革政策、行业标准和规范,制定市场准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时,起草部门应充分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牵头部门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该实施意见还明确了政策指定部门听取企业家意见的方式:起草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准掌握企业政策需求,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等方式,广泛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对关系企业切身利益、专业性较强的涉企专项政策,可吸收相关领域专家、企业家代表等共同参与起草,拓宽听取意见渠道。
实施意见明确了企业家提出意见诉求的渠道。对于与企业直接相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外,起草部门要通过召开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政策的科学性、可行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
实施意见还要求,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政策起草部门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对合理的意见建议要充分吸收采纳。对企业家提出的重大意见建议,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特别重大的按程序向国务院报告。
实施意见指出,对确需调整的涉企政策,要听取企业家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按程序调整。对可能增加企业成本、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政策调整,应在听取相关行业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合理设置缓冲过渡期,给企业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时间。对因政策调整造成企业合法权益受损的,要依法依规予以补偿。(完)
来源:http://www.chinanews.com/cj/2019/09-18/89595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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