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纳入证照分离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刘慧)证监会近日公布了《中国证监会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纳入“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的证监会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持续优化审批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显示,自12月1日起,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海南、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证监会将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上办理、不断加强政务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压减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定期公布存量企业情况等。
与此同时,证监会“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同步发布,列明了证券公司设立审批、证券公司变更重大事项审批、基金托管人资格核准等17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的改革方式和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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