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民网北京3月1日电 (申佳平)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如果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银行可根
人民网北京3月1日电 (申佳平)“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如果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需要延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其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公开表示。
这是银保监会、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下称《通知》)中,针对中小微企业提出的最新帮扶政策。
该负责人指出,“本政策强调精准支持,重点帮扶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不搞一刀切。”
关于具体的操作流程,该负责人介绍,首先,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出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的申请,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企业开通线下和线上等多种申请渠道。其次,银行要及时受理企业申请,客观评价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限时回复办理,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安排。
此外,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如果企业有更长期限的贷款延期还本需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另外,《通知》还对湖北地区做了特殊安排。
“一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都可以享受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二是给予专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地区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该负责人说。
为推进实施延期还本付息,监管、货币和财税等多方面政策将陆续跟进,并给予相关配套支持。
在监管政策方面,对于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贷款该认定为不良的就要认定为不良。”该负责人强调。
在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持银行负债端平稳接续。
在财政政策方面,各级财政部门对于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的经营考核,应充分考虑应对疫情、服务中小微企业的特殊因素,给予合理评价。
针对政策实施过程中银行如何做好风险防范的问题,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回应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门统计、密切监测,对于贷款期间企业经营出现实质性变化的,及时予以相应处置。同时,应完善反欺诈模型运用,推进信息共享联防。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停止融资支持,并通过上报征信、诉讼等惩戒措施,有效防控道德风险。
本网站所有内容、图片仅供参考,不作买卖依据。本网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购买或投资后果自负。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