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有哪些要点?

2020-08-04 20:59:06 | 作者: 雪松来源:华财网

【编者按】股指期货合约是投资者进行交易时必要的工具,但是很多投资者实际上并不了解期指合约中的内容,以至于有些时候会犯一些较为低级的错误,比如

股指期货合约是投资者进行交易时必要的工具,但是很多投资者实际上并不了解期指合约中的内容,以至于有些时候会犯一些较为低级的错误,比如错过最后交易日的时间等,本节我们就为读者朋友们

 

详细解读股指期货合约中的各大要点。

 

1.最小变动单位

在合约报价时,报出的小数点后最小的有效点位数即最小变动单位,也就是期货合约中价格变动的最小值。0.2点是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最小变动单位。

 

 

2.合约月份

股指期货合约到期后,进行交割结算的月份为合约月份。拿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举例,市场上存在的合约月份为4个。分别为当月、下月、随后的两个季月。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称为季月。

 

3.最后交易日

标准化期货合约是股指期货的交易对象,持有标准化期货合约是有最后交易日的,如果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没有进行平仓,系统会在交易日结束后依据沪深300现货指数将账户自动平仓,并进行现金交割

 

结算。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为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

 

4.交易时间

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15为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交易时间,值得注意的是,最后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有所不同,是上午9:1511:30,下午13:0015:00

 

5.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期货合约的交易价格是有涨跌幅度限制的,一旦报价超过该幅度,系统就会自动确认其为无效报价。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价格最大波动范围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上下浮动10%。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

 

有的交易日都如此,季月合约上市首日和最后交易日的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在此列,前者是挂盘基准价的上下浮动20%,后者为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上下浮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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