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于近日发布,对于相应处罚进行了新的说明。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于危害后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于近日发布,对于相应处罚进行了新的说明。
自2021年4月1日起,对于危害后果轻微且首次发生的相关事宜,应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对此不作行政处罚,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这个就是“首违不罚”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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