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21年3月26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
2021年3月26日,《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
此资金管理办法于2021年3月31日起正式施行,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其有效的衔接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相应效益。据管理办法显示,可统筹县级安排将不超过30%的到县衔接资金,支持非贫困村发展。另外,2021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衔接资金1561亿元,较上年增加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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