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旨在明确旧村庄
近日,《广州市旧村庄旧厂房旧城镇改造实施办法配套文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由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旨在明确旧村庄改造搬迁补偿安置工作应当遵循“先安置、后搬迁”的原则,鼓励利用房票进行安置,鼓励早签约、多得益、先选房。
《意见稿》强调了政府补位在旧村全面改造中的作用,市场主体主导的项目,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无法与所有原权利主体达成搬迁补偿协议的,征得村集体和村民同意后,可申请将项目转为由政府主导的方式推进;提出在全面改造、微改造两大类的基础上,增加了第三种类型——全面改造和微改造相结合的混合改造;提出旧村庄改造类型、改造模式应当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确定;明确可由所有权人直接出资,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也就是业主可以自掏腰包进行拆除重建,成为继政府主导、引入开发商改造之后的第三种更新模式;提出涉及全面改造,应当分两轮征求房屋所有权人的意见;要求旧城镇全面改造或混合改造项目,可由改造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人直接出资,作为改造主体实施改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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