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日前,《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 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日前,《加快引育高能级主体 构建充满活力的产业生态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由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旨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本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措施》共五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高能级主体适用范围。如规模型高能级主体、创新型高能级主体、服务型高能级主体、专项型高能级主体几方面。2、全方位增强高能级主体招引质效。要求完善重点产业市区协同推进机制,实施高能级主体分类招引政策,创新高能级主体招引模式,统筹高能级主体招引机制。3、全过程完善高能级主体培育体系。提出优化“种子期”主体孵化机制,增强“初创期”主体培育质效,保障“成长期”主体要素供给,提升“成熟期”主体全球竞争力。4、全场景打造高能级主体发展生态。明确构建充满活力的一流企业生态,强化活力高效的要素供给,构建协同互补的产业空间格局,营造开放包容的创新环境,完善精准贴心的营商服务。5、保障举措。包括加强市区协同、强化宣传推介、落实评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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