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湖南省政府发布,旨在与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有效协同互补...
近日,《关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领域督察执法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湖南省政府发布,旨在与自然资源督察执法有效协同互补,形成自然资源保护与监管的强大合力。
《意见》明确强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建立联动协商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联合督导机制、联合培训机制四项工作机制,重点明确各职能部门内设机构和责任人,适时召开会议研究重大政策和疑难问题;按照部门职责分工,主要涉及非诉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法院生效裁判执行监督、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衔接、涉刑案件公安提前衔接、自然资源领域技术支撑与支持等6个工作重点;人民检察院认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不移送的,应当建议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明确以民事公益诉讼推动自然资源的生态修复和保护,人民检察院发现违法行为人严重破坏自然资源,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全面履职仍不能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可以直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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