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发布,旨在推进实施国家...
近日,《关于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发布,旨在推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节约用水工作。
《通知》共三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试点目标。明确提出在全国选择代表性强、基础条件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节水驿站”建设试点工作,因地制宜实施各项节水措施、强化用水全过程管理,建设成为节水器具普及、用水管理精细、节水氛围浓厚的节水宣传窗口阵地,形成可复制推广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节水建设和管理模式。2、建设内容。要求加强节水设施建设、加强非常规水利用、实施用水精细化管理、强化节水宣传教育。3、申报流程与工作要求。提出明确试点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并按程序将申报材料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试点内容应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方针,遵守国家、地方相关节水政策和标准要求,试点单位近三年无违反水法律法规行为;要求各试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管理单位应于2024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并将自评材料报送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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