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
近日,《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管局联合发布,旨在推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集中用餐单位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
《通知》共六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推动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明确集中用餐单位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负总责。2、督促承包经营企业落实落细主体责任。提出承包经营企业对其承包经营食堂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主动接受集中用餐单位的管理。3、强化行业管理责任。要求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领域的食品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4、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明确地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集中用餐单位及其食堂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及时消除风险隐患。5、强化应急处置。提出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集中用餐单位和承包经营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突水平等。6、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对集中用餐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限时整改,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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