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

2024-11-20 19:07:23 | 作者: 来源:

【编者按】近日,《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

近日,《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旨在进一步扩大住房交易优惠税收政策。

《通知》主要内容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明确从2024年1月1日起,普通住房应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确定的价格标准,其中五环内单价低于每平方米85000元,五至六环之间单价低于每平方米65000元,六环以外单价低于每平方米45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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