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旨在规范土地估价行为,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土...
近日,《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旨在规范土地估价行为,加强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促进土地估价行业健康发展。
《规范》共十八部分,主要内容提出土地估价是指土地估价机构及其土地估价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土地及其附着物、定着物相关权利、权益的价格或者价值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土地估价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明确自然资源部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土地估价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列举自然资源部负责全国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履行的职责,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估价行业监督管理履行的职责;要求依法设立的土地估价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其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备案;明确依法设立的土地估价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如实填报有关信息,上传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在分支机构执业的土地估价专业人员资质及相关证明等材料电子扫描件;提出土地估价机构、分支机构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组织形式等企业登记信息,以及土地估价专业人员等重大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其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变更备案;要求土地估价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估价质量管理、执业风险防范等内部管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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