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旨在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打造具...
近日,《关于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旨在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培育建设,打造具有全球吸引力的消费环境,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措施》共八部分,主要内容包括:1、积极推进首发经济。明确办好精品首发季活动,支持相关城市打造各具特色的首发活动品牌,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消费引领力。2、优化入境政策和消费环境。提出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提升外籍人员过境免办签证政策效能,推动相关城市实施过境免签政策区域联动。3、更好发挥免税店和离境退税政策作用。要求落实市内免税店政策,推动已批准设立的市内免税店尽快完成建设并营业。鼓励国产名特优新产品、国货“潮品”进市内免税店和口岸出境免税店销售。4、办好各类大型消费促进活动。明确办好“购在中国”系列活动,打造标志性扩消费活动品牌。支持举办更多高水平国际体育赛事、演出演艺活动。5、推动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提出支持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打造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开展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推动零售商业设施改造升级、数字化赋能、多元化创新。6、促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要求挖掘地方特色美食资源,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厨、名店。提升住宿服务品质,支持住宿与旅游、康养等多业态融合发展。7、提升消费供给品质。明确办好中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精品消费月,增加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大数据等技术在消费领域深化应用,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消费”场景。8、加强对外宣传推介。提出支持相关城市培育打造高水平国际交流平台,深化经贸合作,促进人文交流。发挥驻外使领馆作用,统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宣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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