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之后:实现全球金融监管时机到来

2010-11-29 07:43:00 | 作者: 来源:财新网

【编者按】全球金融机构的体系需要巩固和改造;资本市场的全球整合仍需努力推动;公众监督全球金融系统的能力需要大大提高

全球金融机构的体系需要巩固和改造;资本市场的全球整合仍需努力推动;公众监督全球金融系统的能力需要大大提高
  【财新网】(特约作者 尼古拉斯·维纶)在20国集团(G20)领导人首尔峰会上,宏观经济失衡和汇率的争论成为媒体报道的焦点,此外,各国领导人还见证了金融监管的一个里程碑。他们象征性地结束了两年前首次G20峰会开始的全球性讨论。最重要的一点,他们签署了于9月完成的、有关银行资本和流动性监管的巴塞尔协议III。新协议明显收紧了之前的要求,给了各国领导人一个宣称“任务已经完成”的机会,因此他们可能转向其他话题。

  在很多方面,全球金融改革的范围正在变窄。7月,美国实施《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标志着该领域主要立法活动结束。大多数新兴市场国家或不情愿或没准备好接过全球领导力的接力棒。形式上,一些金融监管问题仍停留在议事日程上。但是,刚接任G20轮值主席国的法国,总统萨科奇竟然在8月的G20行动计划讲话中,除了商品市场,竟然没有提及这些。这与两年前形成鲜明对比,当时金融改革是G20的主要议题,很多国家领导人,特别是欧洲领导人,对金融规则的全球协调非常热情。

  实际上,全球金融业不可能只提交一本规则手册。巴塞尔协议只是规定了最低标准,而不是最优标准。一些区域,从瑞士到中国,正考虑更高的标准。防止和管理大银行倒闭的方案保持了多样化,作为全球金融监管的协调者,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在提交给首尔峰会的报告中这样提到。

  全球会计准则趋同化,很可能比危机前的一般预期更耗时且多样化。所有这些并不必然是坏事,即使这意味着一些地方会存在竞争扭曲和监管套利。不是所有的监管都需要全球化,因为很多金融活动,特别是零售银行业,主要在一国内部发展,或者像欧盟那样,是地区性的活动。在这种局限的环境中,全球金融监管讨论的下一个阶段,将从三个宽泛的要求出发。

  首先,全球金融机构的体系需要巩固和改造。在某个特定国家,金融监管的技术性特征使其授权集中于特定的专家机构,但是,这些授权只有在被许多利益相关者接受的前提下才会有效。由于金融世界变得更多极化,新兴市场国家必须在监管中被授予更多的权利。

  当公众的目光集中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这类改革,在给予中国、印度和巴西这类国家足够的代表权方面,其他重要机构比如国际清算银行(BIS)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还差得很远。一些主体还缺乏透明度和可信度。因此,IASB需要重获投资大众的信任,近几年,他们的关切常被忽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自身也需要开放,提供更多的外部审计。金融稳定委员会(FSB)需要阐明它的职责和角色,包括与国际清算银行的关系,目前这一点仍然模糊。

  其次,资本市场的全球整合仍需努力推动,这个进程对筹资者和投资人都可带来明显的经济利益。正在进行中的重要交易再监管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交易和清算平台、评级机构、审计机构,因危机而变得非常必要,但是仍有破碎的危险。随着时间流逝,这些危险很可能越来越明显。

  对于跨市场交互操作,就需要对市场参与者更高程度的全球规管和监督,比如对零售银行。在这种思路下,FSB建议针对多数全球性投资银行设立一个特别的监管机制,这种想法是正确的,这些投资银行在跨境资本市场中介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最后,公众监督全球金融系统的能力需要大大提高。这对于跟踪系统的漏洞,确保全球的承诺正确执行是很必要的。引人注目的是,没有一个现存的恰当机制,可以确保作出承诺的国家能够坚持执行会计或银行资本的国际标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和金融稳定委员会都扮演一些角色,但是漏洞仍存,部分因为企业和政府信息公开披露不充分。

  后危机的严峻现实给迅速再造金融系统留下很小的修辞空间。上述的要求可能被认为非常短暂的议程。即使这样,如果G20领导人在未来几年可以面对这些问题,他们仍将获得更多赞扬。■

  (翻译 王晶)

  尼古拉斯·维纶(Nicolas Veron)是位于布鲁塞尔的国际智库布勒哲尔(Bruegel)的高级研究员,同时也是位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的访问学者。

更多

快讯

三言智创(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