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有关地区整改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32.3亿元
新华社4月19日消息(王立彬、高亢) 针对各地存在的违规用地问题,2010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认真组织纠正整改工作,加大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有关地区整改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32.3亿元。
2010年度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2010年,针对例行督察发现的问题,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向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发出50份例行督察意见书和29份改进工作建议书,警示约谈244名有关负责人,其中地方政府负责人67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98名,政府相关组成部门负责人79名。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关地区已经收缴罚没款9.09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132.3亿元,追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97亿元,追缴耕地开垦费等有关税费8.43亿元,补发征地补偿款14.35亿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460.32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面积876.16万平方米,复耕复绿土地3.32万亩,补充耕地4.7万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5.53万亩,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13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93人,撤销违法违规文件201个。
公告显示,2010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通过日常巡察,督促省级人民政府与地市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通过监督检查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决策部署,针对闲置房地产用地问题,督促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加大整改力度。对全国77个地级以上城市2007年至2009年期间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开展例行督察,督察工作延伸至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实现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审批、征转、供应、开发利用、执法和抵押融资等全程监管。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实地核查188个城市3801个建设用地项目,发现1083个项目在建设用地审批、土地供应、耕地占补平衡、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和征地补偿等方面存在问题。全国土地卫片执法检查首次覆盖全国2859个县(市、区、旗),首次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启动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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