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银监局的多方努力下,2010年上海银行业取得了大要案“零发生”的成效。
近年来,上海银监局按照银监会的工作部署,坚持以“抓机构高管、管业务一线、借外部力量、筑案防屏障”为主线,着力构建立体化、多维度、全方位的案防网络,严格落实案防措施“进基层、上岗位、严执行”的要求,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司法机关的内外联动,实现案件防控“查访并重、以防为主”,努力构建案件防控的长效机制。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2007-2009年间涉及上海银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宁波银行上海分行等4起金融诈骗案件进行了审理,相关涉案人员被依法判刑。
上海银行业 2010年“零发案”
四家涉案银行已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积极整改,此前已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共有78名员工被追究责任,其中开除8人、撤职17人、经济处罚34人、降级1人。上海银监局也依照有关监管制度对涉案的四家银行采取了取消高管人员任职资格、暂停机构市场准入、行政处罚等等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
今年以来,上海银监局更为重视和加强案防工作,通过专题会议部署、印发《2011年上海银行业案件防控工作的监管意见》、签订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和安全保卫责任书、开展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引入案件防控承诺、组织开展案防专题培训、案防飞行检查、出台“上海银行业机构防范操作风险三十禁”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案防工作。
上海银监局计划在下一阶段督促和指导辖内银行业机构继续修订和完善案防工作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案防工作承诺制,强化内审执行力。同时建立健全案防联席会议等组织领导机制,推动全辖银行业机构案防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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