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作为界定互联网“避风港原则”的法律条款
【《财经》综合报道】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孔祥俊1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最高院将起草网络著作权司法解释,作为界定互联网“避风港原则”的法律条款。
孔祥俊表示,避风港原则等规则的适用,是去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庭重点调研的课题,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调研报告,并启动了有关司法解释的起草。
孔祥俊说,“最高法院将通过司法解释,慎重明确避风港原则的适用标准,这是合理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很重要的一点。”
在3月份发生的“百度文库侵权纠纷”中,百度就引用了“避风港原则”称,百度文库只是为网民提供信息储存空间。
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副会长、曾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的蒋志培教授表示,如果对于网络出版界定很严的话,互联网上很多行为都处于违法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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