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追问“失去的十年”:还是缺个“钱”字

2011-04-22 00:46:35 | 作者: 叶石界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者按】包括广州在内,国内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走过了11年后成效甚微,一个关键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为地方带来不同的利益博弈。

核心提示:包括广州在内,国内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走过了11年后成效甚微,一个关键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为地方带来不同的利益博弈。

今时不同往日。“广州再启垃圾分类,是必须突破的时候了。”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对本报说。

记者从广州城管委获得的资料显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滞后,承担了广州近80%垃圾处理量的兴丰镇填埋场,长期超设计负荷近3倍的量在运行。而在六区工程建成后,兴丰填埋场的使用也只能延长至2014年。

这意味着广州必须尽快为垃圾处理问题寻找新的出路。

包括广州在内,国内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走过了11年后成效甚微,一个关键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为地方带来不同的利益博弈。

但如今形势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除了继续推进垃圾分类,广州等这些“垃圾围城”的城市,别无选择。

投入、设施及机制的缺位

“垃圾分类一直没有成效,关键在于投入问题。”回顾10多年来的垃圾分类试验,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对记者分析。

早在1998年,广州市委、市政府就按照“先开放、后规范;先试验、后推广,逐步普及”的思路,开展了垃圾分类的探索。

2000年,被当时的建设部确定为8个试点之一后,广州随即出台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服务细则》,2004年广州环卫部门主编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由国家建设部作为国家行业标准颁布实施。随后,又印发了《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方案》和《垃圾分类标志和分类方法》,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大件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等五大类。

在多位采访对象看来,这些细则、方案和办法缺乏刚性。“没有法律法规的制约,不具备强制执行性质,公共卫生事业是无法实施的。”广东省政协委员李公明说。

“垃圾分类过程中,政府要起主导作用,法规、资金、设施都要健全。”韩志鹏说,过去这些要素一直没有建立起来。而今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首先为垃圾分类提供了制度保障。

广州市废管中心高级工程师熊孟清指出,广州推行分类垃圾的10多年中,也曾设置分类垃圾桶,但最终因垃圾运送、处理环节的混合处理,使分类垃圾流于表面,无法长期有效地执行下去。

处于源头的垃圾分类投放也没有得到着力推进。早在2000年,广州就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但这种生活垃圾的分类仅体现在各条大型道路上。而小街小巷中,连一只简陋的垃圾筐也不是随处可见,所谓的“从居民源头分类垃圾”,只是流于形式。

“到现在,分类垃圾桶都不够。”韩志鹏说,资金和设施的投入还远远不足。

以东山街为例,目前市区两级已经投了25万元,东山街自己投入了20万元,用于配置楼层的垃圾桶、胶袋等。不过目前只涉及了3个小区。而整个东山街有23000户居民,需要配置18000个垃圾桶,约需390万元,缺口巨大。

而基础设施也依然是“初级阶段”——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废旧电池的专项设施系统,以及大型分检中心,都没有建立。即使是分开车辆和分开时段运输的投入和机制,也依然是空白。

韩志鹏表示,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听到哪个区在“两会”上,在财政预算方面,有明确的垃圾分类这一项支出。

无利不起早

在韩志鹏看来,政府投入不到位的背后是看不到经济利益。厨余垃圾的处理便是一个例子。

2005年就有消息称,广州计划到2007年建成日处理1000吨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厂;去年广州市又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提出到今年1月份,各区要建成3-5个厨余垃圾处理厂。但直至今日,也就建成一个日处理量为2.4吨的天河燕岭厨余垃圾示范基地。

与地方政府对分类处理持冷淡态度成鲜明对比的,是上马垃圾焚烧项目的冲动。“如果算经济账,垃圾分类是没法跟焚烧比的。”韩志鹏说,垃圾分类的社会效益明显,但别指望短期内就出现有多大的经济效益,而且还要继续投入。

实际上,从2006年以来,国家为扶持再生能源项目,除保证垃圾发电的电量全部收购上网外,每度电还补贴0.25元,同时免征增值税、减免所得税。

2000年,广州市物价局曾批复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上网电价为0.63元/千瓦时(不含税)。2010年,广东省物价局对此进行了调整--规定2006年以后获准建设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其上网电价中准价为0.689元/度,而目前普通电厂上网电价每度为0.5元左右。

由于垃圾发电背后存在的巨大利益,地方普遍出现为获得补贴而上马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冲动。

核心提示:包括广州在内,国内的垃圾分类试点城市走过了11年后成效甚微,一个关键是不同的处理方式,为地方带来不同的利益博弈。

此外,政府补贴的分量也颇重。

按去年广东物价局的规定,2010年1月1日以后获准建设的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其补贴标准是: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的中准价格分别为每吨110元和90元,中准价格可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上下浮动10%。

垃圾焚烧发电厂人士介绍,在电价收入这块,就能基本实现电厂的收支平衡,政府给予的垃圾处理费补贴,则成为企业利润。以正在运行的李坑焚烧发电一厂为例,每吨垃圾平均发电360度,最多可达400多度,年上网电价达到5000多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而垃圾分类处理却没有这样的经济效益。这对地方政府而言显然没有吸引力。“即使在垃圾分类下,以厨余垃圾生产出来的肥料,营销渠道也是问题,不像发电,上了电网马上能够变现。”韩志鹏说。

政府新考量

但广州如今再次重启垃圾分类所面临的形势,与过去已大不相同。

10多年来,广州等城市一直处于扩张的亢奋中。城市的扩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紧张的局面。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广州目前主要的几个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基本是建在新扩张的郊区中。如2002年投入使用的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是广州最主要的垃圾填埋地,便选址在广州东北部的白云区。

但如今土地日趋紧张,政府越来越难以为焚烧和填埋场腾出空间。

“关键是填埋后对地下水的污染问题难以解决。”广州市发改委城市处人士对本报分析,完全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来确定选址,在现有用地制度下,找到合适的地并不容易。

而番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搁浅后再起选址争论,也意味着此前颇为容易上马的焚烧厂,如今面临着来自民意的强大压力。

此外,广州连续两次落选全国文明城市的评选,广州市决策层也颇为着急。在3月28日的创文动员大会上,广州市委书记张广宁表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今年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只能成功、不能失败。

“广州创文创了好多年,都铩羽而归,今年要背水一战。垃圾分类能有突破,对广州创文也能够加分。”韩志鹏说。

实际上,“垃圾围城”同样是国内大中城市普遍存在的现象。除了广州,国内其它城市也纷纷再次祭起垃圾分类的大旗。去年年底,北京市出台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也拟对不遵守垃圾分类的居民实行罚款,但遭到居民强烈反对而被删除。

彭澎对此评价,垃圾分类需要赖以明确的激励机制——让遵守规则得到奖励,违规得到处罚。“力度太弱就可能跟以前的控烟一样效果大打折扣。”在彭澎看来,广州能否强力推行下去,或许在全国能形成一个示范效应。

不过,“番禺垃圾焚烧项目的选址争议问题,凸显出广州政府以焚烧为主的行政思路依然很坚定。”李公明说。

按照《广东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二五规划》,广州市在五年内垃圾处理能力将新增2.1万吨/日,新建11座垃圾处理设施,其中7座焚烧厂、2座填埋场、2座生化处理场。

在分类得环境资源管理公司总经理杨静山看来,至少在政策上,垃圾分类应该跟焚烧、填埋享有同等的待遇。“比如焚烧和填埋都享有补贴,而通过分类减少了焚烧和填埋的量,为什么垃圾分类和产业化过程中,不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杨对本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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