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交易处处长孔燕4月2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10年年度做市商表彰大会”上表示,今年将沿着完善市场结构这条主线,继续完善做市商制度。
第一财讯: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交易处处长孔燕4月22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2010年年度做市商表彰大会”上表示,今年将沿着完善市场结构这条主线,继续完善做市商制度。希望做市商完善内部的考核、激励机制,为交易员创造一个更为有利、积极的环境。
“不能仅仅看交易员赚了多少钱,还要看影响力等其他因素。”孔燕表示,央行在审批新的批做市商时,做市商内部的考核、激励机制,是央行非常看重的一个方面。
截至2010年12月,已经有23家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包括国开行、工行、农行、建行、中行、摩根大通等金融机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自2001年正式引入了做市商制度,央行2007年出台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管理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成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做市商需经央行审批,申请机构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注册资本或净资本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提交申请前2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以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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